贯彻这一原则,首先,在内容上要用积极的、正面的事实和道理唤醒学生的积极性,在方法上循循善诱、耐心细致、以理服人。如果学生行为上出现了过失,应注意疏通思想,提高觉悟,让学生自觉改进。其次,在给学生讲解学校规章制度、班级纪律时,要让学生明白制定它们的意义,可以让学生参与讨论、制定这些制度,将提高道德认识、道德评价能力和培养道德习惯有机结合起来。最后,还要坚持以表扬、奖励为主,惩罚、批评为辅。通过表扬奖励,树立正面典型,能够给学生以积极向上的力量。即使批评,也要抱着治病救人的态度,坦诚相待。如果简单粗暴,不但达不到教育目的,还会挫伤学生的自尊心,使学生产生对立情绪,口服心不服。
案例
教育惩罚,也能如此美丽
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山东广饶县第一实验小学的学生违纪后可以自选处理办法,即自己给自己开“罚单”。“罚单”的内容很有趣,可以选择一个“猜学习谜语”,也可以选择“唱一首校园歌曲”,每违纪一次,学生可以选择一次处理办法,但选择的办法不能“重样”。学生违纪的次数越多,可选择的罚单就越有限。(引自《齐鲁晚报》)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看到,学生犯了错,不是板着一副铁面孔,一味训斥,不是进行严厉的处罚,而是采取一种极具人性化的教育方法,这样做易于让学生接受。这种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方法犹如春风拂面。爱学生,为学生的终生发展负责,就应当正视学生成长中的缺点和错误。对于有碍学生健康人格形成的不良习惯、错误言行,甚至是有悖于社会公德乃至触及刑律的恶劣行为,学校和老师有义务对其进行适当的惩罚。
资料来源:唐汉卫,张茂聪.中外道德教育经典案例评析.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61~62
(四)发扬积极因素与克服消极因素相结合
发扬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原则是指进行德育要依靠和发扬学生自身的积极因素去克服他们品德上的消极因素,实现品德内部矛盾的转化。任何一个学生的身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优点和缺点。因此,依靠学生身上的优点来克服缺点,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可以增强学生的自信心,调动学生自我教育的内在动力。学生的品德发展,主要在于他们思想情感内部的矛盾运动,在于先进思想战胜落后思想、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的内部转化过程。
贯彻这一原则,教师首先要正确评价学生,对待学生要一视同仁,不带个人成见。尤其是对待后进生,要有深耕细作式的博大胸怀,要给予持久的关注,满腔热情地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将其慢慢放大,形成新品质。全面而深入地了解学生,是贯彻这一原则的前提。但是同时,也要调动学生自身的积极性,引导他们自觉地巩固发扬自身的优点来抑制和克服自身的缺点。学生应正确评价自己,在教师指导下,能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进行反思,开展思想斗争。
案例
爱,鼓起成功的风帆
二年级的一位学生有偷东西的坏习惯,有一次又偷了隔壁班级书柜里的书,办主任胡老师决定对这件事特殊处理,于是他特意把该生单独请过来,送给他两本书,语重心长地说:“听说你爱看书,老师很高兴,特意送你两本书,希望你从书中明白道理。”后来,这个聪明的男孩爱上了阅读,坏事也离他越来越远了。一次,该生向胡老师坦白了偷书的事,胡老师避开了“偷”字说:“你借了书,要向人家说明,老师带你去还书。”慢慢的,该生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引自《中国教育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