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名高等教育学家潘懋元先生认为,高等教育的基本功能是文化选择与创造。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却越来越关注知识的教育、技能的教育、职业与专业的教育,即我们的高等教育越来越注重形式上的“成才教育”,而非实质上的“成人”教育。当代我国高等教育的功能逐步导致“人的工具化”,而且这种态势在继续恶化。在这种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之下的学生越来越成为“失去灵魂的现代人”。因而,才有了“钱学森之问”的教育难题。
那么,如何走出教育功能的异化?如何实现教育回归其本体功能?
(1)加速年青一代身心发展与社会化的进程——“具体个人”的培养。
培养人是教育的最基本职能,也是教育的特质所在。教育区别于其他社会活动形式,自始至终保持着培养人的职责,保持着社会上任何其他活动形式所不具备的,通过学校班级及其他形式进行知识传授、技能培养、体质增强、品德提升的职能。
今天的学校教育不再仅仅是培养少数“尖子学生”的考选机构,而是全面致力于为每个学生的个体发展奠定终身的基础。“这不仅是教育由精英向大众的转换,而且体现了教育观念和行动中‘具体个人’意识的诞生,对每一个人的幸福人生与生命价值的关爱。只有在这样认识教育对象和目标时,教育才可能成为促进每个具体个人成长的力量,成为活生生的具体个人生命历程中的有机构成。”[4]
教育对人的培养,结果是试图使人成为一定社会需要的人,即通过教育,加速实现人的社会化,实现由生物个体向社会实体的转变。这一过程,由教育来完成是人由自然人转变成为社会人的最有效的形式。
(2)实现人类精神文明的承传与创造——“社会遗传”。
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创造了两种财富:一种是物质文化,即人的物化或“对象化”;另一种是以语言文字形态记载下来的将神文化。两种社会财富之所以能得以保存,并世代相传地继续发展下去,不是靠人的生物遗传实现,而是靠教育将这些人类认识的成果传递给新的一代实现的,这就是所谓的“社会遗传”。人类实现这种“文化遗传”的方式很多,但最基本、最有效的方式是教育。
在现代社会,教育不仅承担着人类精神文明的承传功能,更重要的特征表现在教育自身也创造着新文化价值与文明精神。正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所指出的,“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今,创新已经成为我们这个国家社会发展与教育改革的主旋律,它不仅实现了个人的提升、进步与超越,更是民族、国家发展进步的根本前提。
教育所要实现的“社会遗传”绝不仅仅是被动的、单向度的文化承传,更包含着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改造与超越,对外国优秀文化的借鉴与吸收。因此,“继承与发展”“改革与创新”就成为教育的“社会遗传”功能的题中应有之义。
(3)协调人类经知识经验的选择与人才的选拔的关系——科学性筛选。
学校教育为培养人才而进行的人类精神文明的传递与继承不是自发进行的,而是经过严格、科学的选择而完成的。人类在社会实践中所积累起来的浩如烟海的知识经验分为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自从学校诞生,有了专门的教学活动后,能够进行学校教学过程的人类经验是经过严格选择的少量经验,相比于人类的知识总体而言,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但是,这些知识经验一定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基础性、有限性等特点。
而进行人才选拔也是学校选择功能的一个重要体现。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遴选主要通过选拔性考试,这不仅具有社会认可的权威性,而且也具有层层淘汰的严格性。
二、教育的社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