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素质的差异性对人的发展有一定影响。世间没有完全相同的事物。人的遗传素质也是有个别差异的。即使是同卵双生子,在机体的构造和机能上也都有不尽相同的特点,如感觉器官、神经系统等的构造和机能都会具有不同的素质差异。巴甫洛夫利用条件反射的方法揭示了人的神经过程的强度、灵活性和平衡性等的差别。有的实验证明,在思维活动方面,神经过程灵活性高的人比神经过程不灵活的人,在解决问题上可以快2~3倍;在知觉广度方面,神经过程强而灵活的人比较大,反之,神经过程弱而不灵活的人则比较小;在注意分配方面,神经过程平稳的人较快,兴奋占优势的人有困难,抑制占优势的人较差。在每个人的身上表现出来的不同特点,如智力水平、才能、特长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受着遗传素质的影响。由于遗传素质的差异,有的人易于发展成一个善于思辨的科学家,有的人易于发展成一个有才能的音乐家,有的人易于发展成一个优秀的体育运动员。由于遗传素质的差异,不同的民族、种族、性别之间产生的差别通常不是靠简单的后天努力可以弥补的,这要通过遗传的缓慢进化才能实现。
遗传素质对人发展影响的大小与其本身是否符合常态有关。人的遗传素质大部分处于常态。对遗传素质处于常态的人来说,它在人的身心发展中不具有决定性作用。然而,对处在常态两端的各占3%~5%的个体来说便常常具有决定性作用。先天的生理缺陷或弱智决定了一个儿童终生处于低能状态,而对超常儿童来说,则因他具备了一般人不具备的极优越的天资,而使其处于发展的先天优势地位,当然,这一优势要受到相应条件的限制。
遗传素质对人的影响在人的发展的不同阶段作用不同。苏联心理学家鲁利亚经研究指出,至学龄中期,遗传已对人的复杂的心理活动方式几乎没有影响。原因有二:一是发展作为从潜在到现实的过程随时间推进,潜在已成现实或潜在错过了变为现实的过程,潜在因素的作用就变弱了;二是随着个体的发展,影响个体发展的因素逐渐增多与增强,人的心理发展也趋向高级复杂,故遗传的作用就相对减弱了。
遗传素质为人的身心发展提供了可能性,环境和教育规定了人的身心发展的现实性。但是,遗传为人的发展提供的可能性能否成为现实性,关键还在于后天的环境和教育。从遗传素质到智慧才能,要经过一个复杂的发展过程。印度的“狼孩”事例证明,人虽有优于动物的遗传素质,有发展的极大可能性,但若离开了社会生活条件和教育的影响,人依然会同动物一样,没有语言、思维,只能消极地适应环境。由此可见,必要的遗传素质并不能从根本上决定一个人的发展。素质上的差异也不能决定一个人后天成就的大小。一个素质较差的儿童,未必终生无所作为。在现实条件下,不同的教育条件、教育程度或教育专业方向,在很大程度上作为一种实际的驱动机制产生着各种不相同的现实的人——文盲、工程师、艺术家,并直接导致了他们身心发展在水平、性质、领域等方面的种种差别。
二、环境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
人总是生活在现实的社会环境中,在社会环境的影响下形成和发展。环境,一般指直接或间接影响个体形成和发展的全部外在因素。这些外在因素主要包括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自然环境指环绕着人类并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自然界,主要有大气、土壤、水、岩石、植物、动物、太阳等。社会环境指人类在自然环境基础上创造和积累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社会关系的总和,如民族文化、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区机构、家庭亲友、科学教育、公共场所、社会风气、流行思潮和各类社会教育等。它是人类世代创造的产物,也是年轻一代身心发展的基础。人从出生起就面对现实社会而不能选择,只有认识、适应这个现实的社会环境,人才能生存并获得自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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