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前面说过,我是主张收取一定的学费的,但要分什么教育,义务教育就不应该收费。世界各国实行义务教育从来就是免费的。因为所谓义务教育,也即是强迫教育,家长有义务也有权利送孩子上学,国家有义务办学,给孩子上学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如果要收学费,那么就有一部分家长因为经济困难而没有能力送孩子上学。因此许多国家在普及义务教育的时候不仅不收学费,而且免费为孩子提供午餐,提供教科书,为离校远的孩子提供校车接送。这一切都是为了便利孩子入学。当然,在我国教育经费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学校为了开展某种活动,适当收一些杂用费也是可以的,但义务教育在原则上应该是免费的,这是不容含混的。
义务教育以后的教育则是另一回事,属于非免费教育,可以收学费,特别是职业技术教育这一块。学费的多少可以按两种标准:一种是按质论价,质量高的学校收费高,质量低的学校收费就低;另一种是按毕业生的出路好坏论价,出路好的收费高,出路差的收费就低。例如旅游专业,非常走俏,毕业生分配到旅游局、大饭店,收入也高,这类专业应该收高额学费。这种收费的区别就要靠市场来调节了。
高等教育就比较复杂。国家要保证重点发展的专业,如基础理论、人文社会科学、师范等专业。其他专业也可像职业技术教育那样收费,但考虑到我国工资制度尚未改革,家长负担能力有限,目前收费还不能太高,还不能补偿所有的培养费用。
总之,学校收费问题,有市场调节的因素,也有别的因素,教育是国家的事业,关系到国家的兴亡、民族的盛衰,因此,即使在市场经济很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一般学校都列为非营利组织,国家对私立学校也要有所补贴。只有极少数补习学校,特别是外国人办的语言补习学校之类,才标明是营利的组织。这种学校一般设备简陋、教学质量低下,学生到那里不是为了学习多少东西,而是去混张文凭。这类学校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不宜提倡。至于教师从事第二职业,课余到补习学校兼课,或去当家庭教师,获取报酬,这种劳务实际上已超出我们通常讲的学校教育的范围,不在本文议论之列。
教育劳务还表现在提供科技信息和科技成果上。我认为这部分劳务是可以进入市场的。因为信息也是资源,也是物质财富增长的源泉。科技成果就更不用说了,是提高劳动生产率、使产品改型换代的必要条件。学校理应从提供科技信息和科技成果中得到报酬。但是恰恰是这一块,科技市场在我国很不发达,可以说还没有建立起来。我们自己提供的科技信息和科技成果在我国很不值钱。我国许多企业到国外引进技术资料,要花很多外汇,但国内高校提供同样的技术资料,却只值外国资料的百分之几。这是极不正常的现象。因此,要在国内培育科技市场。这种市场的建立不仅会大大促进我国科技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而且会促进高等学校应用科学技术的研究,增加学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的收入,逐渐改变体脑倒挂的现象。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可以为社会办学、多渠道集资办学提供条件。但也要看到另一方面,即市场经济是强调利润的,企业进入市场以后,就不会像过去那样慷慨地向学校交培养费。目前许多部属院校,由于部门领导职能的改变,实行政企分开,经费来源就断绝了,困难很大,就是这种反映。因此从总体上来讲,教育部门可以多渠道筹集经费,但办教育根本还是要靠国家统筹安排,通过立法、通过税收来解决教育经费问题,不能靠学校参与市场经济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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