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点上,语文学科有其特殊的有利条件。这是因为:语文学科以文选为主的教材体系,使语文教材比起其他学科的教材来,具有更强的可读性和可感知性,特别便于学生“奋其智力,自致其知”。当然,语文有利于学生自学,并不意味着可以削弱或取消教师的主导作用。事实上,学生能够读懂教材,只是教师实施“导”的基础,并不等于学生已经达到了可以摆脱教师而独立的境地。对受教育的学生来说,教师的“导”始终(尤其在开始阶段)是他们实现认识发展目标必不可少的外部条件。叶老说得好:“一篇文章,学生也能粗略地看懂,可是深奥些的地方,隐藏在字面背后的意义,他们就未必能够领会。老师必须在这些场合给学生指点一下,只要三言两语,不要啰啰唆唆,能使他们开窍就行。老师经常这样做,学生看书读书的能力自然会提高。”根据叶老的意见,语文教师的任务就是要在学生粗略看懂文章的基础上,给学生以“指点”,使其“开窍”,从而逐步提高学生看书读书的能力。我不妨再补充一点:学生在教师的“指点”下经常这样学习的结果,不仅看书读书的能力可以提高,而且学生的独立意识、求知兴趣、克服困难的意志等心理素质也必然得到同步的发展。
教师为使“导”获得预期的效果,教学中必须做好三件事:设标、定线、达成。
设标。就是预设教学的目标,这是教学活动的起点。目标明确集中,学生达成度高,是有效教学的最重要的标志。因此,教师必须在充分研究“大纲”、教材和学生的基础上,确定恰当的教学目标,作为“导”的第一步。当然,在进入具体教学过程的时候,目标由教师直接提出,还是启发学生提出,应视学生的实际情况而定,不必拘于一格。但无论用何种方式提出,都务必做到师生双方心中有“标”,而不是仅仅教师心中有“标”。
语文学科是一门工具性、思想性、实践性高度统一的学科,这一特点决定了语文教学目标的多元化,也为教师帮助学生预设目标增加了难度。以一篇课文的教学为例,至少有以下几方面的目标是应该考虑的:(1)认识目标——认识课文所反映的客观事物;(2)知识目标——学习并掌握与本课有关的语文知识或其他知识;(3)能力目标——培养听、说、读、写与思维的能力;(4)教育目标——使学生在思想感情、道德情操、审美趣味等方面受到教育和熏陶;(5)非智力目标——提高学生的兴趣、情感、意志、性格等心理素质。这里需要探讨的是:怎样才能使这众多的目标在教学过程中达到有机的统一?是不是有执一驭万的可能?如有可能,那么这驭“万”的“一”是什么?
我认为,在这些目标中处于中心地位的是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其他目标都附属于这两项目标而不能自成体系;而在这两项目标中,尤以能力为主攻目标这一论断的根据是我们对知识和能力的关系的认识:能力必以知识为基础,无知必然无能,故以能力为目标的教学必然同时包含能力。传统语文教学中死灌知识的积弊很难根除,以知识为主攻目标是一个根本的原因。而以能力为主攻目标,则不仅不会削弱知识的教学,相反会把知识教得更活,因而更易为学生所掌握和运用。
总之,在教学的起始阶段提出明确的目标,可以使师生双方在教学过程中均有方向感,在教学结束时均有达标感,这是避免学生盲目被“牵”的关键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