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基于对语文教学本质的认识。语文教学究竟是科学还是艺术,抑或是二者的统一,学术界并没有完全一致的看法。但是,语文教学既有科学的成分,也有艺术的成分,这一点是中外学术界所公认的。艺术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大多为满足主观与情感的需求,同时亦是日常生活进行娱乐的特殊方式。艺术的根本在于将庸常生活浓缩化和夸张化,以不断创造新兴之美,宣泄内心的欲望与情绪。依据艺术的这一定义,我们可以得出合理的推理:与艺术作品是作者的抒情手段一样,语文教学也应该能够成为语文教师“抒情言志”的工具。这一点语文教育学术界以前是基本不谈及,或者根本不敢谈及。
其次,文学批评的三个向度也成为我们提出“文人语文”观的依据之一。有学者指出,从古到今,文学批评可以说走过了三个阶段,分别是三个向度。第一个是古典主义阶段,是向着作者回归,着重研究和评论作者写什么,他为什么要写这些,目的是什么,作者和他表现的生活是什么关系,他为什么能写出这些生活内容,他写出这些生活内容要实现什么作用。第二个是现实主义阶段,是向着作品发掘,发掘文本的客观意义。批评的重点不在于作者主观上要写什么,而在于作品客观上写出了什么,又呈现出怎样的客观意义和价值。第三个是现代主义阶段,是批评者主体意识的觉醒,这也是现阶段的文学观念。文学批评作为一种独立的文体,虽然也描述,也分析,也褒贬研究对象,为研究对象“树碑立传”,但写出的终究是批评者自己,是批评者的见识、思想、情感和文采。
我国语文教学的发展历史大体也是如此,具体说,现阶段语文教学客观上已经进入了第三个阶段——通过文本讲教师自己的生命体验。
最后,是中国思想史上的著名“六经注我”论断。南宋大思想家陆九渊提出“六经注我”的命题,体现了一种大解释学的观念,是对原始儒学的回归。解释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解释学是以经典为文本、以文字为载体的常规注解。而广义解释学则远远超出了语言文字的范围,它以整个宇宙——包括自然、社会、人类心理为文本,以人生为载体,以生命的体悟、实践作为诠释的形式。陆九渊“六经注我”的大解释学凸显了诠释者的主体性。这种主体性体现在创造性、实践性、超功利性等多个方面。[4]
冯友兰先生说:“从前有人说过‘六经注我,我注六经’。自己明白了那些客观的道理,自己有了意,把前人的意作为参考,这就是‘六经注我’。不明白那些客观的道理,甚而至于没有得古人所有的意,而只在语言文字上推敲,那就是‘我注六经’。只有达到‘六经注我’的程度,才能真正地‘我注六经’。”[5]
思想家可以“我注六经”,也可以“六经注我”,语文教师为什么只能够“我讲文本”,而不能“文本讲我”?
作者简介:
程少堂,1959年出生。1983年毕业于湖北大学中文系,1992年获得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硕士学位。2001年提出“语文味”教学理念。2008年享受“深圳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发表教育论文百余篇,出版《程少堂教育理论与实践探索》《程少堂讲语文》等著作。
[1] 程少堂:《“文人语文”放谈》,载《语文教学通讯》,2011(05):7~11.
[2] 程少堂:《程少堂讲语文》,北京:语文出版社,2008:209.
[3] 程少堂:《教育本质新探——兼与李大伟同志商榷》,载《高等教育研究》,1993(02).
[4] 张文修:《陆九渊“六经注我”的生命实践诠释学》,载《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2).
[5] 冯友兰:《从“我注六经”到“六经注我”》,中国新闻出版报,2009-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