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功能。政府对教育赋有整体规划功能,即政府职能部门代表政府,对本辖区的教育研究、教育布局、教育规模、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等依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划,结合本辖区人口规模、分布状况、发展速度、经济基础等做出完整教育体系的动态规划,当然包括国际教育、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等完整教育体系。也就是说,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国家或地区的整体需要、人口出生状况、入学需求的流动情况、人口分布密度、地区经济发展、世界教育发展方向等做出当年及今后若干年的教育发展及教育需求预测,确保社区教育、终身教育及各教育学段、办学性质、班级容量、办学规模分布合理,既满足需求,又不出现教育资源的浪费,切实让教育适应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发展、引领社会发展。
引导功能。政府对教育引导的依据,主要来源政府教育规划,即假定政府规划是科学的、合理的,但事实上在执行过程中又偏离了规划,这时政府通过引导确保规划的落实。因此,依据政府的规划类型,政府的引导类型,可分为国家或地区整体教育布局的引导和对具体学校或教育组织的引导。对后种情形的引导,按照办学性质可分为对公办学校的引导功能和对民办学校的引导功能。因此,对公办学校的引导功能:一是资金引导,通过资金的公开支持,改善办学环境和办学条件;二是政策支持,政府部门通过专项政策对不同地区、学校给予的政策支持来引导学校发展,如通过专项政策引导教师的流动、学生专业选择、升学选拔导向等。对民办学校引导功能包括:一是对义务教育阶段或短缺专业给予资金的公开支持,实现区域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相对平衡;二是政策支持。政府通过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各阶段教育,鼓励优秀教育工作者承办教育,如对资本金不超过10%的年回报,优秀教育工作者工龄、险金、职称、荣誉连续计算、评定及校舍、设备等硬件的支持等。政府的资金和政策除引导各个学段教育发展之外,还包括对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引导与支持。
组织功能。政府的组织功能也是依据政府的规划,组织好规划的落实。按照政府规划的类型,政府的组织功能可分为两类:一是组织落实国家或地区整体教育规划;二是在具体学校或教育组织中组织落实国家对教育的要求。在第二类组织功能中,对公办或民办学校的组织主要体现在保证办学方向正确。其次,对公办学校确保教育教学硬件的组织提供,校长的公开选拔,教师的编制核定,办学资金的持续供给,社会性的统一活动等;对民办学校,组织民办学校承办者的公开选拔、资金及管理者审核与监管,确保民办学校建设工程中的资金投向,学校办学资金的持续运转以及学校的日常管理,合理资金回报,社会性的统一活动等。政府除对各学段公办和民办教育组织外,还包括对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的组织与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