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以看到,我国长期固有的经济类型,极大地限制了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与第二结构系统要素建立丰富关系的可能性,必将导致其建立现实经验关系的陈旧性、简单性与封闭性。与此同时,由农民建构起来的生命系统,其内生追求生命最优的动力机制明显不足,只满足于追求低层次的生存与物质上的相对最优,而文化上略显低俗化。农民更多关注饲养牲畜和栽培植物的实践知识,关注乡里乡亲、友好邻居的交流来往,如传统节日、婚丧等事项。低俗化,一般说来由第一类教育即可完成,而不需要第二类教育。这样,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社会,对第二类教育的需求度明显降低。更由于经济对教育的垄断作用,自给自足的农耕经济社会,也无力支撑第二类教育及其发展。即便是极少数相对富裕的家族投资第二类教育,也多以“土地”为支持方式,如义塾田、膏火庄田、书灯田等。又由于当时以农耕为主的土地生产财富的局限性,也较少投入到科技教育或支持科技发明,更多开展迎合社会对儒家经典文化的教育。
然而,我国在第三历史阶段,特别是明清两代统治者“却小心地避免向贵族对农村的控制提出任何挑战。”依然坚定地维护农业经济地位,然而,“发人深省、颇有意义的是,明朝政府率先控制和约束商人阶层。”[20]清朝乾隆皇帝面对西方的通商使者“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借外夷货物以通有无”(《粤海关志》卷二十三)。除此以外,国内即使发展商业,也给予强大的约束,“中国的商人和实业家通常加入以行会头领为首的地方行会。但是,这些行会头领需要得到政府的许可证明,并奉命负责每个行会成员的经营。……更重要的是,政府垄断了供朝廷和行政机构消费的许多商品的生产和分配,……政府还完全控制了全体人民所必需的基本商品的生产和分配……这些限制剥夺了中国商人创建自由企业的机会,束缚了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助长了官员的腐化和堕落……”[21]因此,我国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始终是我国主导的经济类型,一直没有进行根本的改变,直到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我国的改革开放,才真正探索农村经济改革的方向与道路,加速开启工业化革命进程。
西欧的经济类型,虽然也是在农业革命之后建立起来的自给自足的庄园经济,然而,庄园经济类型同我国小农经济类型有着明显不同。
一是庄园经济随着第一、第二历史阶段的发展,农民没有长期稳定地被束缚在庄园的土地上,即可以流动起来。一方面,使得农民生命个体与第二结构系统要素建立关系态更加丰富,在生活生产的实践中获取的现实经验关系的累积更加丰富多元,有利于生命个体追求生命最优;另一方面,庄园主与其对外开放的结构系统要素建立关系态也更加多元,庄园主在管理的实践中,为了追求其生命最优,必将对庄园生活、生产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进行优化,即将积极主动探索新技术及积累更多的现实经验关系。因此,庄园经济内生发展的动力要高于我国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这一经济结构体系相对我国经济类型具有开放性。
二是随着庄园经济发展,商品贸易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由此带来城市的崛起,城市逐渐被公认为新的社会成分,市民不再受封建法律的制约。商品贸易经济类型给生命个体对外开放的结构系统将注入更多的多元要素,即生命个体与第二结构系统要素建立丰富的关系态,以此带来生命个体丰富的现实经验关系记忆的累积。当然,新关系态的建立也不可能立即产生经验关系,甚至虽然能够建立关系,但是短时间内很难转化为经验,或永远产生不了经验。然而,一旦产生了经验,建立的关系一般是长久的、牢固的。因此,丰富的关系态,是丰富经验关系建立的基础,而丰富的经验关系——知识,为形成教育文化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