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人类生命个体生存的社会范畴,对人类生命个体实施专门教育的学校范畴和人类生命个体范畴,是理想教育文化的三大范畴。三大范畴的核心虽然是个体范畴,但生命个体生活的整个时空不可能缺少现实社会范畴(包括家庭)和生命个体生长的重要时空区——学校范畴。
基于上节理想教育文化要件及全时空教育的讨论,整合生命个体要件、所在群体要件及其生命个体之间要件,将理想教育文化结构模型界定为三大范畴:一是人类生命个体生存的社会范畴;二是对人类生命个体实施专门教育的学校范畴;三是人类生命个体范畴。
以上划分,从概念上讲,人类生命个体生存的社会范畴是大范畴,是人类生命个体的起源与归宿。随着人类文明进步,人类生命个体在生长过程中,产生了具有特殊功能的社会组织——学校。学校组织既具备一般社会组织功能,也有在生命个体生长过程中具有的特殊功能。因此,社会范畴虽然包含学校范畴,但是又由于有加速催化生命个体生长的特殊功能,所以从“加速催化生命生长”的角度单列一独立的范畴是可以的。
按照人类社会一般概念,社会范畴、学校范畴是从组织功能角度划分的,而个体范畴是从受教育的主体要素考虑的。受教育主体与两个组织范畴建立关系态,实现受教育者主体的生长。为了突出讨论人类生命个体教育生长,从社会大范畴中切分出了“学校范畴”,用以强化学校教育的重要;切分个体范畴,用以突出生命个体的主体地位。生命个体生长在社会范畴——社会组织团体阶段和学校组织团体阶段。
社会范畴
(观点)不管是家庭组织还是学校组织,必须围绕着生命个体“最佳公民”需要的素质进行培养与教育。“最佳公民”的素质教育要贯穿生命个体存在的时空中。这就是我们特别关注的人类生命个体追求生命最优或追求幸福生活所需要的理想教育文化的社会范畴。
大家知道,生命个体最初的组织团体就是家庭,家庭又是构成人类社会的最基本单位。人类生命个体在生命诞生时刻起,就与构成社会最基本的组织团体——家庭建立关系态。因此,家庭组织是构成社会范畴的重要组织。然而,一般说来,最简单的家庭团体,也是由生命个体、父亲和母亲组成。那么,生命个体最初(指出生后)的追求生命最优(或幸福生活),就取决于生命个体及其所处的组织团体——家庭组织的要件建设:生命个体自身的灵动能力;群体——“家庭”;生命个体与“家庭”构建的关系态,即生命个体与群体建立的关系态——个群关系态;生命个体与父亲或母亲建立的关系态——个体间关系态。由于生命个体此时的灵动能力相对家庭组织团体中的生命个体——父亲或母亲灵动能力较弱,治理或统治家庭组织团体必然落到父亲或母亲身上,因此幼小的生命个体追求生命最优或追求幸福生活,无疑就取决于柏拉图“一个公正的国家是个体幸福的先决条件”的判断。因此,推断如果这个组织团体——家庭的统治者——父亲或母亲,是柏拉图倡导下的“哲学家”,那么,这个“家庭”将实现繁荣昌盛,每个生命个体将实现幸福生活。
当生命个体生长到可以真正离开(不是短暂的)最初的团体组织——家庭之后,以相对成熟的生命个体,抑或是拥有了较为丰富的现实经验关系的记忆累积,开始了真正独立的新社会组织生活。不管是正式的或非正式的,是较大的组织还是较小的组织(甚至是生命个体自身),是真实的还是虚拟的组织或生命个体,新成熟的独立的生命个体必然与原有人类社会组织团体的其他生命个体建立关系态。由此,双方生命个体必然受到对方追求生命最优或追求幸福生活产生影响,抑或是“最佳公民”的一方或双方对生命个体的影响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