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预付学费制通常通过PPT项目来实施,包括学费储蓄计划和州学费预付计划。学费储蓄计划又分为州储蓄、国家储蓄和商业储蓄计划等。州储蓄计划只限于州内实行,无法解决高中毕业生进入其他州的大学这个问题。国家储蓄计划使用全国通用的储蓄债券,避免了州储蓄计划的缺陷,但其回报率无法与学费的上涨同步。商业储蓄计划由大学储蓄银行进行业务操作,风险由投资者、银行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共同分担。州学费预付计划则预先按照现行价格付清学杂费,以后无论学杂费上涨到何种水平都只按现行价格收费,既能解决高等学校的财政紧张问题,又能使居民家庭不必担心学杂费上涨得太离谱。美国的联邦家庭教育贷款方案是由教育部管理、受联邦政府资助、在美国学生资助体系中影响最大的方案,由政府部门和私营机构合作开展;担保机构则通过参与协议(OrganizationParticipationAgreement,OPA)由联邦教育部补偿其由担保学生贷款造成的损失;放贷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储蓄和贷款机构及信用联盟(CreditUnion),主要形式有学生贷款、毕业生税、服务合同、奖学金等。20世纪60年代以来,联邦政府实行的众多高等教育法案,其中包括《高等教育机会法案》(TheHopeandOpportunityforPostsecondaryEducationActof1997,HOPE法案),使联邦政府拨出大量经费,以设置奖学金、贷学金等方法,直接发给学生,支持青年进入高等学校学习。1993年,为了减少坏账风险,美国实施了《国家与社区服务信托法案》(NationalandCommunityServiceTrustActof1993),提出以从事公共服务为大学生申请联邦贷款的条件,如果学生毕业后的收入不足以偿还贷款,可以做两年的社会服务工作(如维持社会治安、教学或为困难家庭服务)来抵偿贷款。这样,一方面使所有想上大学的青年不必顾虑日后偿还债务;另一方面也为社区提供了一支素质较高的社会工作队伍。
2.澳大利亚:灵活的实时与延迟付费制
澳大利亚的高等教育是当今国际高等教育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教育成本补偿主体主要是政府。2014年,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财政投入(政府拨款与向学生提供的贷款)占到高等教育机构经费收入的60.42%,如表5-5所示。几乎所有高等教育机构都可以获得国家的财政拨款,包含事业费拨款、研究项目费和专项投资费等。以2005年为例,联邦政府投入高等教育机构的总经费高达88.06亿澳元,如表5-6(a)和5-6(b)所示。
表5-52007—2014年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机构收入构成
表5-6(a) 1983—2005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向高等教育部门的投入
表5-6(b) 2006—2013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向高等教育部门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