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学生家长贷学金”(FederalPLUSLoan),由1980年《高等教育法修正案》设立,由政府担保,凡是有子女在大学学习并有良好银行借贷记录的家长,都可以向参加此项目的商业银行申请借贷,其利息每年不同,但政府规定利率不得超过9%,属于市场优惠利率贷款。每年借贷的最高额是“学生的教育成本减去家长应该能够支付的费用后仍然缺少的资金数”。
“联邦直接学生贷学金”(FederalDirectStudentLoan),是1994年7月才开始实施的,联邦教育部是这一贷学金的借贷人。根据规定,联邦教育部每年拨款至部分大学,学生从大学得到贷学金,毕业后直接将款项交还给联邦教育部。这项贷学金的借贷条件与“联邦斯泰福贷学金”相似,也包括贴息与无贴息贷学金。
(3)校园工读方案。“工读方案”(FederalWork-studyProgram),起初由1964年《经济机会法》设立,1965年《高等教育法》颁布后由教育部管理,政府资助金大大增加。方案规定大学生由学校安排,在学校、政府以及私立非营利性机构从事公益性工作,可获得“工读方案”提供的工资,还规定其最低工资不得低于美国“最低工资标准”,即每小时不得低于4.5美元。
“国家服务信托法案”(NationalServiceTrustAct),是克林顿政府在1993年推出的一个鼓励学生参加社会服务、获得报酬、克服经济困难的方案。具体操作办法是:每个学生在4年中可以参加1700小时社区服务,获得4725美元的工资、至少7400美元的生活津贴和其他津贴。
(4)奖学金方案。美国中央财政资助体系中有三大主要奖学金计划:一是“罗伯特·伯德荣誉奖学金计划”(),奖励学业杰出且有发展前途的优秀生,每年1500 美元,可持续4年,每个州不少于 10个名额;二是“全国科学奖学金计划”(NationalScienceScholarsProgram),奖励那些在中学期间在物理、生命科学、工程等领域显示出杰出成绩和才能且又在大学中继续学习这些专业的学生,每个国会议员区设2个名额,最高奖学金可达一年 5000 美元;三是“保尔·道格拉斯教师奖学金计划”(PaulDouglasTeacherScholarshipProgram),获奖者必须是所在班级中的前10名且在毕业后从事教师职业者,另一条件是获一年奖学金一般要在教师岗位上服务两年,奖学金金额最高为 5000 美元。
3.“资助包”式实施方案
所谓“资助包”(又称“一揽子资助”,FinancialAidPackage)是指把提供给学生的全部资助,即把所有的联邦政府的、非联邦政府的各种资助,如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校园工读混合成一个“包”,以便协同帮助学生解决困难。[14]其核心是大学通过规范合理的配置,使每个学生都能够获得与其困难程度相称的经济资助。1965年《高等教育法》颁布以后,美国国会制定了更为权威的配置“资助包”的“国会方法”(TheCongressMethod),以便更好地计算每个学生应该获得多少资助。此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核心步骤。
步骤一:有经济资助需要的学生填写 《联邦大学生资助自由申请》(TheFreeApplicationforFederalStudentAid,FAFSA)。表格中包括学生家庭收入、意欲申请的学校等多方面的个人信息。
步骤二:计算学生的“上学成本”(CostofAttendance)。学生的“上学成本”由学校公布,主要考虑五项指标,计算公式是:上学成本=学费与杂费+书费文具+食宿费+交通费+其他个人生活费用。因学生就读的学校不同,其“上学成本”也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