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1989年,贷学金和助学金在整个资助结构中所占的比例发生改变,美国的贷学金在总资助中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而原来占绝对多数的助学金比例却呈下降趋势。1990—2009年,贷学金的比例约为60%,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在内的赠予型资助只有大约40%,而2009年之后,这一比例大致在50%~55%。从近十几年的数据可以看出,联邦政府资助总金额增长幅度逐渐放缓,2011—2014年甚至呈下降趋势;贷学金和助学金的变化趋势整体与联邦政府资助总金额变化保持一致,其中贷学金占总资助的比例要高于助学金比例;教育税收优惠资金也在迅速上升之后趋于平缓。相比之下,工读资金变化较小,如图10-4所示。
图10-4 联邦政府1994—2014年资助结构变化
2.多样化的资助方案
美国50多个州、3000多所高校的具体学生资助方案和项目不计其数、多种多样,这里仅介绍美国联邦政府的几种主要资助项目,包括助学金方案、贷学金方案、工读方案、奖学金方案。
(1)助学金方案。“佩尔助学金”(TheFederalPellGrant),是由1972年《高等教育法修正案》设立的,是美国最大的助学金项目,它旨在向低收入家庭学生提供一个资助的“基础”,即只有家庭收入低于联邦教育部规定水平的学生才有资格获得这项助学金,但提供给低收入学生的资金并不能抵消他们所需的全部教育成本或解决全部经济困难,只是提供一个基础,帮助其解决一部分资金问题。
“联邦补助教育机会助学金”(FederalSupplementalEducationalOpportunityGrant),由1965年《高等教育法》设立,其资助目标是那些经济特别困难、家庭做贡献最低的大学生。每一个接受“联邦补助教育机会助学金”的学生通常同时接受“佩尔助学金”。联邦教育部保证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获得“佩尔助学金”,但并不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特别困难的学生”都获得“联邦补助教育机会助学金”。“联邦补助教育机会助学金”目前的资助数额为每年100美元到4000美元。
(2)贷学金方案。“联邦帕金斯贷学金”(FederalPerkinsLoan,PFL),最初是由1958年《国防教育法》确定的,原名为“国防贷学金”(TheNationalDefenseandNationalDirectStudentLoan),目的是为了国家利益,资助贫困学生,造就国家所需要的专业人才。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状况最低下的学生,其特点是利息率低(现年利率为 5%),有弹性的还贷条件。
“联邦斯泰福贷学金”(FederalStaffordLoan,PSL),由1965年《高等教育法》设立,原名为“国家担保贷学金”(GuaranteedStudentLoans),是美国最大的大学生资助项目,其资助对象是有经济资助需要的学生,比“特别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最低下”的对象更加宽泛。所有认为需要资助的学生都能申请,并都有可能获得。该项目利用商业银行系统将钱贷给学生,由各州的教育担保机构代表政府担保。“联邦斯泰福贷学金”提供两种贷学金:一种是贴息贷学金,它以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为依据,在学生开始还贷和延期还贷期间,学生不必付利息,而由联邦政府付息;另一种是无贴息贷学金,从贷学金借贷开始直到还完所有的贷学金期间学生都要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