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世界上较早实施高等教育资助政策的国家,也是国际上资助体系运行最为有效的国家之一。几十年来,日本在学生资助政策方面虽然不乏改革,但始终坚持以贷学金为政府资助的基本方式,长期实行上大学缴费、以贷学金为主要资助办法的学生资助政策,是典型的“收费+贷学金资助模式”,这一资助模式成熟于1984年的学生资助制度改革以后。
1.资助管理机构与贷学金类型
1943年,日本成立了专门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机构的“日本育英基金会”(JapanScholarshipFoundation,JSF),2004年改名为“日本学生支援机构”(JapanStudentServiceOrganization,JASSO),主要负责高等教育助学贷款的运行实施,对获得贷款的学生进行指导,向学生提供咨询等工作,已有70多年的历史。由该会发放的资助称为“日本育英会奖学金”(JSFScholarship),或称为“日本育英贷学金”(StudentLoanbyJSF),实质都是贷学金。其发放的贷学金有两种类型:第一种贷学金是不计利息的,主要供出身贫寒、经济困难、最需要资助的学生借贷,学生无须归还利息,每年可借贷52万~76万日元;第二种贷学金是计利息的,选定基准更为宽泛、灵活,还款年利率可根据经济形势有所变动,被称为“21世纪希望计划奖学金”(Hope21PlanScholarship),变动利息最高可达3.0%,2003年为1.8%,并有四个档次可供选择,每年可借贷36万~120万日元。
2.借贷资金来源及构成
1984年改革以后,日本育英会的贷学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政府拨款,每年政府财政拨款约占资金总额的40%;二是借贷资金的回收部分,由于对贷学金的管理回收效率较高,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每年回收的资金约占资金总额的40%;三是向其他机构借贷,主要是为了发放第二种有息贷学金,由育英基金会向日本大藏省财务投资与信贷机构贷款,然后再转贷给学生。
3.育英基金会贷学金的发放与回收
育英贷学金的发放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和管理制度,一般包括财政预算、预约申请或直接申请、院校调查与审核、育英会调查、批准并设立学生账户等程序,其中最重要的是贷学金的审核标准。第一标准为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主要考虑居住地和求学地消费水平、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其他特殊情况等因素;第二标准是学生品行,考察学生的进取心、意志、责任感、有无良知、个人信用等因素;第三标准为学生的学业成绩;第四标准是学生健康要求。严格而合理的审核标准使得日本贷学金的发放富有成效,保证了最需要资助群体能够获得主要的资助。日本文部省1994年的《全日本学生生活调查报告》显示,平均各阶层有20%的学生获得资助,相对来讲,500万日元以下收入家庭的学生获得的比例较高,在50%~60%,如表10-4所示。在贷学金的归还方面,一般归还期限为10年,公立院校毕业生一般在11年内还清,私立院校一般15年还清,医科、研究生等资助较多者一般最长可以20年还清。可以一次还清,也可以以“一月”“半年”“一年”为单位分期付款。为保证资金有效回收,毕业生毕业前都要签署还贷保证人、还贷连带保证人证明书,签署借贷收据、还贷计划书,并建立了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
表10-41994年日本贷学金获得者的家庭收入阶层分布情况
4.其他方面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