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教育经济学的概念、学科性质以及学科纬度等一直是理论界探索和争鸣的热点。随着教育经济思想的不断演变和系统化,教育经济学学科的理论体系日趋成熟。
一、教育经济学的概念
关于“教育经济学”(EconomicsofEducation或EducationEconomics)的概念,国外许多教育经济学著作中都有明确定义。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有英国学者马克·布劳格(MarkBlaug)以及美国学者艾尔查南·科恩(ElchananCohn)等的概念。布劳格(1989)认为,教育经济学是经济思想中的人力投资革命,即经济领域的研究涉及教育行为对经济效益的影响,其主要支撑理论是人力资本理论。[1]而科恩(1979)却把经济学和教育学的概念合二为一[2],认为“教育经济学研究的是在不管使用货币与否的条件下,人和社会是如何选择使用紧缺的生产性资源在各种社会成员和机构中进行各类训练,发展知识、技能、智力和品德等”。实际上,科恩这一定义只是把经济学和教育学的概念简单地糅合为教育经济学概念而已,且主要表现其经济学特征,难免有过于“经济化”或“物质化”的嫌疑。在国内教育经济学界,有些学者在其著述的教育经济学相关著作中对教育经济学的学科概念进行了回避,但也不乏精确定义的。例如,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教育经济学》课题组(1984)将教育经济学定义为“研究教育领域内经济现象及其规律的一门学科”。具体地讲,它是通过研究教育与经济间的相互作用,从劳动力培养与教育的关系,从科学知识传递、积累和发展来论述教育对社会生产发展和经济增长的作用。游正伦(1989)认为,“教育经济学是研究一定社会形态下教育与经济相互作用及其规律的边缘学科”,他特别强**育经济学研究的社会形态假设,认为不同社会形态中教育与经济的相互作用及其表现形式有所区别。林荣日(2008)认为,“教育经济学是研究教育的经济功效,是教育科学的一门独立分支,它从教育活动具有经济意义的观点出发,分析教育与经济相互制约的关系,并探讨加强教育系统的社会功能和工作效力,以达到提高教育成果的经济效益”的目的。
由此可见,上述诸多学者对于教育经济学的定义,主要是从教育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视角对其概念所做的破解分析,主要涉及两个学科领域:一是教育学,二是经济学。不同定义间的区别在于学科侧重点的不同,或偏重于教育学,或偏重于经济学,或介于两者之间。因此,可以认为,教育经济学是以教育与经济之间相互关系及其相互规律为研究对象,主要运用经济学的方法和手段来研究教育的一门学科,其研究内容涉及教育领域内的各种“准经济”现象。这些现象是教育与经济之间相互关系的外在表现形式,可以运用经济理论、方法予以分析解释,但又与纯经济现象有所区别,因为教育的对象是人而非物品。
二、教育经济学的学科性质
学科性质是一门学科的根本属性,即该学科具体归属于哪一门母学科的问题。它是我们认识学科特征的基础,研究教育经济学首先要弄清其学科性质定位。教育经济学属于社会科学范畴,这是毋庸置疑的,已得到教育经济学界的一致认可。然而,对于其到底归属于哪一门类社会科学却存在诸多争议,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