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评价的改革,必须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准则,并做好与之相配合的制度安排。要通过不断完善评价制度,使整个评价机制在内容构成上能够相互制约,在评价运转时能够规范通畅,确保整个评价过程都贯穿和体现诚信公正,确保学术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此,一要加强评价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评价答辩制度、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反馈制度、申诉制度、举报制度和回溯评价制度,确保评价活动规范有序;健全以随机、回避、轮换为基本原则的专家遴选制度,推行匿名评审、署名评价,建立健全评价专家信誉制度、问责制度。二要完善以同行专家评价为主的评价机制。真正突出专家与同行在科研评价活动中的主导地位,从学术创新和贡献的角度,对学术活动及其成果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保障评价活动的科学性和客观公正性。注重发挥“小同行”的重要作用,积极稳妥地引入海外同行专家评价。积极探索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相应研究成果受益者参与的评价机制。三要推动评价活动更加简约高效。通过优化评价过程,改进评价方法,注重评价实效,切实减轻被评机构和人员的负担,把科研人员从烦琐的考评中解放出来。
2.大胆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统筹推进评价改革工作
推进科研评价改革,需要各地各高校加强领导,大胆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统筹推进各项评价改革工作。
(1)切实加强对科研评价改革工作的领导
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哲学社会科学的特点和规律,充分认识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对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意义,将改进评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采取切实举措,扎扎实实推进工作。各高校要根据《改进评价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使相关制度成龙配套、相互衔接,真正发挥作用。
(2)在积极开展评价改革试点基础上统筹推进各项评价改革
科研评价工作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高校工作的方方面面。要统筹协调评价制度与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科研体制的改革,使之互相支撑,互相借力,共同构筑良好的学术生态;积极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将质量导向、分类评价的标准和要求体现到学科评审、教学评估、学位授予、教师考评、职称评聘、机构评定、项目评审、成果评奖等各个方面,贯穿于评价活动的各个环节。通过改革试点,总结经验教训,早日取得成效,为整体推进高校科研评价改革提供学习样本,积累成功经验。
(3)改革科研管理方式,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
教育行政部门要改进科研管理方式,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真正做到简政放权;要以身作则,在各种类型的立项评审、评估检查、奖励表彰等活动过程中,努力实现所有评审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不断提高评审活动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科研管理部门要改变“重项目申报、轻过程管理、轻成果评价”的偏向,推动研究项目高质量地完成。
3.充分发挥学术共同体在学术评价中的作用
推进科研评价改革,需要充分发挥学术共同体在学术评价中的重要作用,正确对待学术中介机构的评价。
(1)发挥高校学术委员会以及学会、协会等学术组织的作用
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学术研究和评价中的作用。积极发挥专业学会、协会等学术组织在学术评价中的作用。组织专家开展评价理论和政策研究,加强同行专家数据库建设,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2)鼓励开展积极健康的学术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