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科研评价从总体上看基本上是量化评价的模式。无论是对学校、部门,还是对个人科研业绩的评价,基本上是对论文数、著作数、经费数、课题数、人员数、学科数等数量的要求,缺乏全面系统可操作性强的质量指标,缺乏数量与质量相统一的评价标准。改革科研评价,根本是要确立质量导向,推动形成更多更好的创新成果。为此,一要始终坚持科研评价质量第一的理念。正确处理数量和质量的辩证关系,将质量导向贯穿于科研评价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从根本上改变简单以成果数量评价人才、评价业绩的做法,把教师从简单数量导向的评价中解放出来。二要注重突出创新在评价标准中的核心地位。以服务国家需求、引领学术发展的实质性贡献为取向,严格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学术原创性和实际应用价值,切实推进理论与实际结合。把是否发现新问题、运用新方法、使用新资料、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形成新对策等作为衡量研究成果质量高低的主要内容。摒弃简单以出版社和刊物的不同判断研究成果质量的做法。三要注意科学评价方式的建立健全。大力推进优秀成果和代表作评价,科学设置考核周期,引导研究人员潜心钻研、铸造精品,力戒过多过繁的评价;合理确定评价时限,使研究成果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杜绝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充分尊重研究成果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破除学术合作的制度壁垒;确保学者在自由宽松的学术环境中潜心研究,多出精品力作,抵制学术赝品和劣质品,抵制浮躁风气。
(2)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体系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存在的重数量轻质量等倾向,有多方面的原因。科研评价体系、评价办法严重滞后是其中一个比较突出的原因。当前改进科研评价,迫切要求建立完备的分类评价体系,实施科学的分类评价。为此,一要坚持分类评价的原则。对于人员、项目、机构、成果等不同的评价对象,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等不同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等不同的研究类型,论文、著作、教材、研究报告、普及读物等不同的研究成果形式的评价侧重点要有所差异。针对这些差异,我们要选取符合其特点和规律的评价指标,建立健全分类评价指标体系,避免采用同一标准评价所有科研工作的“一刀切”式的方法。二要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坚持服务国家的目标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研究成果要在思想理论上有所创新,传承文明上有所贡献,学科建设上有所推动。应用对策研究应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研究成果要在提升国民素质上有所作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有所突破,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服务上有所建树。三要合理运用恰当的评价方式。学术质量的评价最终依赖于时间和实践的评价和检验,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评价的复杂性。在进行评价时,要根据评价对象的不同特点,坚持同行评价和社会评价相协调、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衔接、当前评价和长远评价相补充,增强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3)完善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