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知识创新是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从知识经济学的角度来说,知识经济是指“以智力资源的占有、投入和配置,知识产品的产生(生产)、传播(分配)和使用(消费)为最重要因素的经济”[7]。在这样一个时代,如果我们要想高效地繁荣经济、提高生产力,就必须进行知识创新。因为,“知识的生产,或者叫知识的创新是知识经济的核心”[8]。知识创新是知识经济区别于其他经济类型的根本特征。农业经济、工业经济虽然也需要知识创新,但是周期长、速度慢、数量少,经济的增长、生产力的发展主要依靠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等因素,知识创新并不是主要推动力。[9]知识创新与知识经济是不能分离的,没有知识创新也就无所谓知识经济了。
其次,知识创新是知识本身的要求。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认识”一词有动词和名词上的两种理解。从动词的意义上来说,认识“是在实践活动基础上人脑对客观世界的能动反映,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反映活动”[10]。从名词的意义上来讲,认识就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能动反映的结果或成果,在这个意义上,“认识”与“知识”的含义是相同的。这就是说,认识论一方面要研究“认识的来源,认识的形成、发展过程,及其证实等问题”[11]。另一方面,认识论还要研究认识的结果,即知识问题,在这里认识论也就是知识论。
关于“什么是知识”的问题,从柏拉图开始就一直没有定论。因为这个问题“不仅要涉及认识论的问题,而且还要涉及价值论的问题;不仅要涉及逻辑学的问题,而且还要涉及社会学的问题;不仅要涉及合理性的问题,而且还要涉及合法性的问题”[12]。其中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人类的认识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作为认识成果的知识也必然不断地发生变化。
2.知识创新的核心途径——教师科研
19世纪之前,学者基本上都坚持高等教育只有唯一的职能,即传授知识,培养人才。例如,纽曼通过对历史的考察,指出科学和哲学上的发现基本上都是在大学之外产生的,所以大学教育的目的是传授普遍知识,而不是进行科学和哲学发现。波隆那大学、巴黎大学以及牛津大学都是按照这样的理念进行教育实践的。19世纪之后,随着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大学单一职能的观念受到了挑战。1809年,洪堡创立了柏林大学,提倡教学和科研相统一。洪堡认为“由于现代科学的迅速发展,教师所掌握的知识可能已经十分陈旧了,教师只有高度注意自己的专门领域的发展,才能在教学中处于真正对学生有利的位置,而这个注意本身就同时要求教师对此展开追问和探索,而且为了教好书,研究已经成为必然之需。他说,如果没有对科学持续不断的独立的探索和认识,教师也根本不可能以科学的精神来讲授科学。所以,现代大学的教师不仅要教,而且要科研,科研是教授的前提和内容”[13]。尽管这一新颖的观点遭到了赫钦斯等人的否定,但是随着知识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再加上高等教育在知识创新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如学科齐全,综合性强;人才聚集,创造力强;基础研究设施先进,实力雄厚等[14]),所以,科研不再仅仅是科研机构的任务,高校同样需要进行科研。科研是高等教育进行知识创新的核心途径。
高校的科研从主持者或参与者来说,可以分为学生的科研和教师的科研。根据研究,美国研究型大学本科生科研的模式主要有四种:降低辍学率的模式、科学职业发展的模式、研究学徒的模式和基于研究的学习模式。[15]从这些模式来看,学生的科研往往带有练习或者为教学服务的性质,所以,学生进行科研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进行知识创新。知识创新的主要推动力来自教师的科研。
(三)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