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重新评估国家创新体系之前,芬兰已经建立了一个教育创新的政策体系。新的评估报告中又提出了新的教育创新的政策目标,作为教育创新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保障,特别是通过大学改革全面提升其科研、教学、合作等能力,以大学的综合改革推动国家创新体系的重构。芬兰国家创新体系与其说是企业的创新、技术的革新,不如说是教育的创新和科学研究质量的提升。[35]
可见,政府在教育创新网络系统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扮演着指挥者和协调者的角色,是教育创新的重要组织者。明确政府在推行教育创新中的重要职责,确立政府的主导地位,并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保障教育创新的顺利推进,是世界主要创新型国家和地区成功实施教育创新的根本保证。而中国现在还未明确教育创新的推动力问题,还未对其形成统一的观念和认识。我国的教育创新推动力不足,教育创新政策供给不足,教育创新政策执行不到位,教育创新整体水平较低,因此教育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就不能充分发挥,也就无法满足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要求。
(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驱动力问题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科技规划纲要》)指出,现阶段,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重点之一: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并将其作为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只有以企业为主体,才能坚持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有效整合产学研的力量,切实增强国家竞争力。只有产学研结合,才能更有效配置科技资源,激发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力,并使企业获得持续创新的能力。必须在大幅度提高企业自身技术创新能力的同时,建立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积极围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服务、产学研多种形式结合的新机制。可见,《科技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创新主要依靠产学研结合推动,主要是依靠市场导向。
与国外科技和教育创新模式相比,我国这种创新体系的制度设计没有凸显政府的驱动力,特别是在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国家创新体系的驱动力问题越发突出。在2012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分析了我国当前体制下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一些问题。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仍在持续,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国际科技竞争与合作不断加强,新科技革命和全球产业变革步伐加快,我国科技发展既面临重要战略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够强,科技体制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竞争的要求不相适应,突出表现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没有真正确立,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科技与经济结合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原创性科技成果较少,关键技术自给率较低;一些科技资源配置过度行政化,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等问题突出,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不尽合理,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效率不高;科技评价导向不够合理,科研诚信和创新文化建设薄弱,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影响我国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在当前科技体制下,仅仅依靠企业的主体地位和市场导向推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是远远不够的,我国应该充分重视政府的巨大驱动力。政府驱动应该是我国教育创新发展模式的重要驱动力量。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教育创新政策体系则是政府的重要责任之一。
[1] 林崇德.创造性人才特征与教育模式再构[J].中国教育学刊,2010年第6期.
[2] 丁钢.杰出人才培养:一个制度文化的分析视角[J].探索与争鸣,201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