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是科学技术高速发展和知识经济逐步占主导地位的时代。国家发展、民族复兴需要“高、精、尖”拔尖创新人才。参照世界主要发达国家英才教育的实践和经验,结合我国实际需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建立“国家英才教育培养体系”。
(一)加快英才教育立法工作
长期以来,党和国家一直鼓励英才及创新型人才培养。周恩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国家领导人在不同场合多有阐述。习近平同志指出,“人是科技创新最关键的因素。创新的事业呼唤创新的人才。我国要在科技创新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必须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1]。我国英才教育发展三十余年,就全国而言,目前还没有关于加强超常教育的统一政策,各地的实践也基本上还处于探索的层次。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尚没有一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支持和鼓励英才教育发展。虽然在一些政策中对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给予了高度关注,但法律制度上的完全空白,造成了政策真空地带,这使得我国英才教育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
世界各国早已出台系列的英才教育政策,并对英才教育存在的合理性和价值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诠释。我国目前已经逐步进入教育的科学理性发展阶段,英才教育立法时机渐趋成熟。
第一,政策基础已经具备。国家一直重视拔尖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虽然一直没有合适的英才教育法案出台,但在教育政策中都有涉及对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内容。这为英才教育法奠定了政策基础。
第二,民意基础已经成熟。社会上关于“钱学森之问”的探讨,已经唤起了人们对英才培养的极大关注。伴随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无论是政府层面,还是民间民意,都希望中国能有更多大师级人才出现,政策的民意基础已经具备。
第三,利益相关群体对英才教育的理解渐趋理性。家长在经历对中国教育的长期观察之后,对教育公平的理解已经日趋深入。他们能够更客观评价子女的受教育需求与学习能力,也希望孩子能接受到适合其自身发展的教育,对于英才教育的发展,能够客观评价与接受。
第四,教育已经积累了宝贵的英才教育经验。在超常教育开展三十余年之后,以超常教育为代表的英才教育探索,已经积累了一些富有中国特色的英才教育经验。近两年来,我国部分省市政府已经进行了有组织的实验,如北京市的“翱翔”计划等。这些经验使得我们在进行政策与法律制定时,有了科学的理论依据与实践基础。
第五,我国教育已经进入结构优化期。目前,基础教育的整体结构已经日趋合理,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教育一体化等政策研讨与实践推进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任何政策与法律都具有前瞻性与引领性。在这个立法条件基本具备的情况下,我们有必要尽快进行立法尝试,以引领英才教育健康优质发展。
第六,财政支持力度可以保证。法律与政策的出台,往往需要后继的财政支持来保障。在教育资源短缺的年代,由于没有足够的财政力量来公开支持英才教育的发展,英才教育一直处于资金饥渴状态。2013年3月5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宣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五年累计7.79万亿元,年均增长21.58%,2012年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英才教育发展已经有了厚实的财政保障,需要的只是教育行政部门为英才教育切分资金份额的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