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德育的个体功能是德育的本体功能,那么德育的社会功能则是在此基础上的工具性功能。德育通过对个体身心发展施加作用和影响,使其向道德的方向发展,实现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提升。在这个意义上德育的社会功能是间接的,依赖于个体功能的发挥。同时,德育的社会功能还受制于社会结构、社会性质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的历史阶段,德育的社会功能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2)德育的正功能与负功能
美国社会学家默顿在20世纪50年代末提出功能分析理论,他指出,社会功能是指可见的客观结果,而不是主观意向,若不能区分客观社会结果和主观意向,必然导致功能分析的混乱,因而功能应当有正功能和负功能的区分。正功能是指那些有助于一个特定体系的适应或调整的可能观察的结果;而负功能则是不利于体系的适应或调整的可以观察的结果。也就是说,正功能是积极的功能,负功能是消极的功能。德育作为对个体与社会发展施加影响的活动,也可以划分为正功能和负功能。如果德育能够对个体和社会发展起到积极影响和促进作用,那么德育就形成了正功能;反之,如果德育对个体和社会发展起到消极和阻碍作用,那么德育就产生了负功能。一般而言,德育的正功能与负功能同时存在于德育活动过程之中。
(3)德育的显性功能与隐性功能
按照默顿的观点,显性功能是指主观目标与客观结果相符的情况,或者说结果是事先所期待或希望出现的;而隐性功能则是指出现的结果既非事先筹划也未被察觉。也就是说,显性功能是有目的地实现的功能,而隐性功能则是主观预期以外的意外功能。
德育的显性功能是指依照德育目标、德育价值期望,开展德育活动,在实际运行中所出现的与事先期待相符合的结果,如个体道德品质的发展、社会道德风气的改善等;德育的隐性功能则是在实施德育活动过程中,非预期的且具有较大隐藏性的功能,例如,道德知识和规范的传授使受教育者对道德规范本身失去基本信任甚至反感从而降低道德教育的实效性。当然并非所有德育的隐性功能都是负向的,有些德育活动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积极正向的隐性功能。
(二)德育的个体功能
德育活动对个体身心发展的作用和影响是德育的个体功能,是德育的固有功能或本体功能。任何德育功能的实现都离不开德育的个体功能。德育的个体功能表现为德育对个体思想品德形成的作用、对个体智力发展的作用以及审美愉悦的享用功能等。
1.促进个体品德的形成
德育的品德形成功能即德育活动对个体思想品德发展的作用和影响。德育的根本任务就在于发展与完善受教育者的道德品质。任何德育功能的实现都离不开个体道德品质的培养。在品德形成方面,德育对个体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行为等的形成和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
(1)德育在个体道德认知发展中的作用
道德认知是人们对客观存在的道德现象、道德关系以及处理这种关系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认识。道德认知是个体品德形成的基础,与个体身心结构的成熟度有关。但道德认知并非自然生成,而是与教育活动直接关联:学校德育向个体系统地传授社会道德价值观念、道德理论知识,促使其理解与掌握一定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进而形成个体对他人和自己道德行为善恶认识的准则和道德观。也就是说,学校德育在认知层面上,使学生“知”德。
(2)德育在个体道德情感发展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