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是指人们对现实生活中的思想道德关系和人们行为的爱憎、好恶等情绪态度。这种情绪态度是在社会生活学问中伴随品德认识而产生的对客观的思想道德情境的内心体验,或者说是在社会生活实践中人们的品德需要是否得到满足所产生的一种内心体验。“情”是人所特有的一种高级情感,在人的各种高级情感中居于特殊的地位。“情”是品德形式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品德行为实践的基础上,伴随着品德认识而产生和发展的,并对品德认识和品德行为起激励和调节作用。不同时代、阶级、民族有不同的思想政治准则和法纪道德规范,因此人们的品德情感也不完全相同。“情”比“知”有更大的稳定性,不仅诉诸人的理智,要有多方面的陶冶,而且往往需要在生活实践中经过长期的甚至痛苦的磨炼。一经形成,就会成为一种稳定的强大力量,积极影响人们品德行为的完成和持续发展。
“意”是指人们利用自己的意识通过理智的权衡作用,去解决政治生活、精神生活、法律生活、道德生活中的内心矛盾与支配行为的力量,或者说是人们为达到一定的社会生活目的而行动时所做出的自觉的积极进取或坚韧自控的不懈努力,是做出抉择的力量和坚持精神,是调节品德行为的精神力量。常常表现为用正确动机战胜错误动机、用理智战胜欲望、用果断战胜犹豫、用坚持战胜动摇,排除来自主客观的各种干扰和障碍,按照既定目标把品德行为坚持到底。
“行”是指人们在一定的品德认识、情感、意志的支配和调节下,在行动上对他人、对社会、对自然做出的反应,是实现内在的品德认识和情感以及由品德需要产生的品德动机的行为本身及其外部表现,是通过练习和实践形成的。一个人的品德行为可能是一时性的,也可能是经常性的,可能是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也可能是由于经常重复而无须再思索、自然而然表现出来的。品德行为是品德形式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人品德形成发展的外在表现和客观标志,与品德认识、情感和意志密切联系,受品德认识、情感和意志的指导、控制和调节,同时又对品德认识的巩固和发展、品德情感的加深和丰富以及品德意志的锻炼起着很大作用。
一般而言,人的品德是在活动和交往的基础上沿着知、情、意、行的顺序形成发展的。因此,培养学生品德的一般顺序可以概括为提高品德认识、陶冶品德情感、锻炼品德意志和培养品德行为习惯。
(二)学生品德是在教育性活动和交往中形成的
学生的品德不是神定的、主观自生的,也不是先天遗传的、后天环境机械决定的,而是在积极的活动和交往中,在形成社会实际关系中,在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及其相互关系中形成的。
第一,活动和交往是学生形成一定社会实际关系的基础,是沟通客观和主观、客观社会关系和主观精神关系或主观品德的桥梁。在德育过程中,正是使学生身处于与人交往中、在形成社会关系中、在接触所要传递的社会思想道德的某种物化形式的活动中,才能将社会思想道德传递给学生,并通过其品德内部矛盾运动而形成品德。这种物化形式就是教育工具,或者说德育手段,包括语言、实物、图片、影视形象、教科书以及教育者自身等。因此,从品德产生的根源上说,活动和交往是学生品德形成的基础。
第二,学生的品德只有在活动和交往中表现出来并受到检验。活动和交往是学生内在品德认识和情感外化为相应的品德外显行为表现的桥梁。只有一定的品德认识和情感,但不在行为方式上表现出来,那还仅仅是内在的主观认识和情感,并未形成真正的、完整的品德。只有在活动和交往中产生的品德认识、情感、需要、动机及行为本身外化为外部行为表现,并形成一种稳定的行为方式或特征的时候,它才称为真正的完整的品德。检验、评价学生的品德发展程度及其优劣的真正标准,主要也是看其在社会活动和交往中的行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