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穆斯兰和教育社会学家艾尔哈达·弗雷伯格(EhrardFriedberg)共同出版了《寻找大学——法德两国大学比较研究》。他们从比较的视角在德法两国各考察了一所大学,花了两年的时间共做了350次访谈,深入地研究了两所大学的组织结构,细致全面地呈现了两国大学的治理情况。他们指出,在1968年“富尔法”颁布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学院的地位仍明显高于大学,在两国统治已久的“学院共和国”依旧存在,这种情况在法国则更为明显。作者对书名的选择用意亦深,“对于法国大学的教师—研究人员来讲,‘大学’一词毫无意义,或者就是贬义;在他们看来,‘大学’一级的行政模式过分拘泥于细枝末节,校委员会也无非是出于政治目的的摆设,而绝非有效的决策机构,没人清楚它是用来做什么的,为什么要设置这样一个机构。”[12]
2001年穆斯兰在法国大学校长联席会议上再次重申这一观点并指出当前法国大学管理体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阻碍了大学自治的实现:第一,法国大学校长的执行力还不够,很多时候他们更热衷于制订学校的发展计划而非关注这些计划的实施;第二,教育经费的分配仍不合理,今天其他许多欧盟国家都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或者毕业生数量来分配教育经费,这种方式值得法国借鉴;第三,没有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权就谈不上大学的自治,而法国大学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居多,比如教师的晋升仍然依据空位原则,而不是从学科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第四,国家对高等教育的评估更多地是对计划可实施性的评估而非结果的评估[13]。
对法国政策的刺激来源:一是20世纪80年代的分权政策;二是新公共管理政策,同时美国实践的影响,“在像高等教育这样复杂的系统中,中央机构对大学日常事物的管理进行相似的控制不再是有效的、有力的。如果政策要向一个方向前进,但是高校不得不在另外一个方向对经济技术的变革作出灵敏的反应,那么就必须授予高校更大的自主权。”[14]事实上,这一点在“大学校”发展的成功经验中也得到了验证。
在这次会议上,时任法国大学校长联席会议副主席的贝罗克(BernardBelloc)在总结会议精神时则强调了大学自治与地方分权的密切关系,事实上,20世纪80年代大学自治原则的确立正是法国地方分权运动迈出的第一步。贝罗克认为循序渐进的变革常常比暴风骤雨般的革命效果要好得多——尼夫也认为“地方化、分权化以及高校把握自己命运的权力的增长,都不单纯是把冲突的焦点从中央转移开。它也包含用地方协商取代全国性的冲突,用高校自主的、有机的、逐步增长的改革取代正式的机械的改革”[15]——因此,法国大学要实现自治不仅需要修改法律和程序,而且也需要进行小小的改革,比如加强校长的权力。贝罗克还指出,大学自治就应该让大学掌握自身的财务、人事以及不动产,而目前法国大学还尚不能控制自己的学费,这无疑也造成了大学之间的不公平。
在治理模式中,财政权力的归属具有特别的重要性,财务独立是大学自治的先决条件。“大学需要收入来支付教师的薪水、修建和维护校舍、管理图书馆和实验室以及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各种服务……在有些情况下,高校依靠学费作为其主要的收入来源,在其他情况下,大学要么主要依靠国家,要么主要依靠赞助人提供经费支持,或两者兼而有之。这种经费依赖的状况可能导致对大学自治的侵犯。”[16]因此,高等教育的经费筹措、拨款方式以及财政管理制度直接影响到大学自治权力的实现,关乎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与大学财政制度相关的研究也有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