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曾对法国大学教师和研究人员的聘任和晋升制度有过阐述,可以说,法国大学人员的招聘及职称评定的法律程序设计得非常严谨,似乎是公平公正原则的完美体现。然而现实中大学人员的招聘及职称评定仍然被指责为“任人唯亲、拉拢收买、近亲繁殖、地方主义”。通过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2007年大学自治改革前的人员聘任及晋升,掌握真正实权的是国家和学术寡头,前者负责立法确定统一的人员聘任及晋升标准,并控制“资格”的颁发,以大学全国委员会为代表的学科势力则在评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大学”几乎没有任何发言权,最后的招聘或晋升结果常常成为大学全国委员会“学科”分部之间、大学各院系之间权力博弈和互惠平衡的结果。
正如科尔等人对美国同行评议制度中“友情网络”的批评,由于“行政官员之间的友情、经常会面的委员会成员和专家间的熟人往来、师生关系、校友关系”[19]的存在,而使学术资源分配的公正性遭到质疑。对于法国同行评议制度的批评则集中在“地方主义[20]”和“内部招聘(endo-recrutement)”。
2008年法国社会学教授歌德肖(OliverGodechot)和卢威(AlexandraLouvet)对法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人力资源状况做过一项统计研究,结果表明,自1972年到2000年法国共有212987篇博士论文通过答辩,他们中间获得大学教师“资格”的13000人中有30%被聘为副教授并留在本校任教,10%则本身就在该校工作,换句话说,这一时期约40%应聘为副教授的人都来自本校,算起来,本校候选人比外校候选人被聘任的机会大18倍(这种情况在文科和理科之间没有特别大的区别)[21]。在某些地区,本校候选人的成功几率约为6.3%,而外地候选人的成功几率仅为0.24%,而且在招聘外来候选人的情形中,有24%是由于没有本校候选人[22]。虽然也有学者指出“地方主义”或“内部招聘”的原则可以保证大学更了解候选人的情况,而且相对于聘用“涡轮教授”[23]而言,本校学源则更为经济有效,教师也会更快融入到教师的队伍中去。然而以“内部招聘”和“地方主义”为原则的聘任制度更多地则是抑制了新生理念的形成,学科中新鲜血液的输入,甚至成为学术腐败的源头。
贝克莱斯认为,“今天,(法国大学中的)‘地方主义’扼杀了大学的招聘,而‘大学自治法’的实施,特别是‘遴选委员会’的设立将有效地控制‘地方主义’和‘内部招聘’的现象”[24]。贝克莱斯指出,大学人事聘任或晋升的最终决定权在于大学行政委员会,而不在于“遴选委员会”,同时大学校长享有一票否决权;另外,“遴选委员会”人选由校长提名而不是像过去由“专家委员会”中的同行推选,这样有利于避免“地方主义”[25]。
政府的逻辑是否合理尚需时间来验证,然而2010年2月1日法国梅兹大学三名校外“遴选委员会”委员请辞事件让人对于高教部的如意算盘颇为质疑[26]。同时,2011年初,一份来自官方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全法国境内聘任的副教授中,有24.4%来自本地(本校),而2010年这个比例为18.8%,似乎改革已初现成效,然而这一变化在教授聘任中却尚不明显,2008年,来自本校的大学教授比例占全法教授岗位聘任的48%,2010年这个数字为45.3%。总之,未来自治大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将继续致力于这个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