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2007年政府推出“大学自治法”,其用意之一就是促进大学之间形成竞争。如果大学不能招聘到高水平的教师或研究员,那它将在竞争中丧失优势,学生自然不会选择在这所大学就读,这对于大学来讲就会是一个恶性循环。评估是保障并提高师资水平的重要杠杆,对于教师的评估是有其积极意义的。问题的关键是认清评估的目的,谁来评估和如何评估,否则便会威胁到学术的自由、破坏自治的原则、甚至“将大学变成毫无生机的官僚体系”[15]。新的法案意图能够评价教师—研究人员的整体工作,然而其标准的科学性尚待考察。
评估本身不是目的,否则将会把大学变成毫无生机的官僚体系并威胁到学者的自由。目前法国确立的评估标准的有效性尚待考证,沃热尔(LouisVogel)就曾在其《大学,法国的一线生机》一书中对研究评估使用的“高被引指数”(H-index)[16]提出异议;而事实上,教学工作的评估标准则更难确定,一方面,大学教师—研究人员理论上要完成192小时/年的课程,但是他们备课或批改作业的时间该如何计算呢?另一方面,如何制定规则才能体现出学科的特点,比如哲学和医学教师评估的标准必然不同,而给研究生授课的教师和教授外语课的教师也应当有所区别,因为前者的授课内容必须与时俱进,向学生介绍本专业最新的研究成果和最尖端的发展动态。另外,作为重要评估机构的大学全国委员会的代表之间应保持怎样的比例才能够保证同行评议的原则,同时保证这个“同行”是学科的同行而不是所有大学人员?这些问题在短期内都很难给出让人满意的答复。最后,对于自治大学将如何利用评估结果的担忧,学者奥利弗·波(OliverBeaud)的看法则很有代表性。波认为,法律对大学治理模式的改革没有考虑到如何制约大学内部行政权力的问题,正如市长和市政府有时会侵犯市民的自由一样,大学的校长和行政委员会也可能会侵害学者的自由[17]。
三、大学自治改革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趋势
未来法国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关键词将是透明、有效、公平和人性化。
“大学自治法”将人力资源管理权向大学下放,这对校长本人和自治改革的大学都是一个严峻的挑战。近些年来,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法国大学教师的人数亦随之增加,教师培养和在职培训成为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难题之一;同时,大学教师队伍的社会背景日趋复杂,且表现出女性化和老龄化的趋势。20世纪80年代,法国大学教授的女性人员比例平均约为9.1%,副教授中女性比例平均约为30.9%,到90年代这两个数字分别为13.3%和35.1%。而到2006年,女性教师在教授和副教授中的比例已增长到17.3%和40%(当然不同学科的女性教师比例会有较大差异),同年,大学教师队伍中教授的平均年龄为53岁,副教授平均年龄为44.5岁,与往年相比呈上升趋势[18]。据统计数字显示,2002—2015年间,法国大学32%的副教授和63.2%的教授要达到65岁退休年龄,自治后的法国大学面临人员更新、保护性别平等、实现人性化管理等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