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孩子的视角谈教育[1]
2007年,我在成都市青羊区参加减轻课业负担座谈会,会上一位小学生发言,他说:“希望国家定一天无作业日,就像无烟日、无车日一样。”另一位小学生起来发言说:“作业还是要的,但希望老师不要布置那种枯燥的、反复练习的作业。”你听,这是学生微弱的声音,要求并不高。我们很少听到学生的声音。社会上炒得热闹的、媒体反映的,往往是教育者的声音、家长的声音,都是大人的声音。我们的孩子在想什么?他们需要什么?大人们一概不知、一概不理,只要他们埋头做练习,考出好分数,考上所谓好学校。这样能引起孩子们的学习兴趣吗?能培养出人才吗?
心理学家马斯洛说,人有五种需要: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社会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表现的需要。大人有这些需要,孩子们也有这些需要。生理需要,这是最基本的,要吃要喝,要生存。安全的需要,也是为了生存,不受伤害。三岁孩子第一天上幼儿园,哭哭啼啼抱着妈妈的腿,不愿意去。为什么?他离开妈妈感到不安全。等到在幼儿园生活几天以后,觉得没有什么不安全,又有小朋友一起玩儿,他就愿意上幼儿园了。社会的需要,这是人的社会性,人都生活在社会中,需要和他人交往。孩子也有与人交往的需要。小学生就有自己喜欢的伙伴。到了中学就有参加社会活动的需要,到青春期就有与异**往的愿望。尊重的需要,这是较高层次的需要。每个人都有人格的尊严,人格受到污辱,往往会发生激烈的冲突。孩子也有尊重的需要,他们最不喜欢大人叫他们小孩子,最不喜欢大人说:“你们小孩子,不懂事。”我曾经问过学生,你们最不喜欢的是什么样的老师?是不是严格要求的老师?他们回答说:“不,不是严格要求的老师,而是说话损人的老师。”什么叫损人?就是不尊重学生的人格、污辱学生的人格。可见小孩子也十分重视人的尊严。最高层次是表现的需要,即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小孩子虽然还谈不上实现自我价值,但有表现自己能力的愿望。你看,幼儿园的孩子总喜欢在大人面前表演他(她)学会的歌、舞蹈、诗朗诵等。孩子特别是小学高年级学生、初中生,有时会做出一些出格的行动,往往是为了表现自己,引起别人的注意。这都是表现的需要。我们的教育、我们的老师考虑过孩子们的这些需要吗?
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人的成长固然要靠教育,但主要是靠他内在的潜能的发展,教育只是一种外力,因此教育要遵循人的内在发展规律。我们常常讲,教育要遵循儿童成长发展的规律,遵循教育规律。遵循儿童成长发展的规律,就要了解儿童,以儿童为主体,了解他们的需要,站在儿童的视角来设计教育,给每个儿童提供适合于他的教育。
如果我们站在孩子的视角来谈教育,就会发现我们现在的许多教育行为是违背了孩子的愿望的。例如,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强迫学生上这个班、那个班,强迫学生做作业到晚上九十点钟;孩子没有玩的时间、没有参加喜爱的文化娱乐活动的时间等。不从孩子的视角来施教,伤害了孩子,甚至会酿成惨案。2003年某市发生一起一名女生跳楼的事件,就是因为不堪老师的人格污辱。事发的清晨,由于闹铃未响,丁丁(化名)耽误了一节课,班主任老师把她叫到办公室,先用木棍打,然后很凶地责骂:“你不看看你自己,又矮、又丑、又肥,你只能当一辈子老处女,连坐台的资格都没有。”丁丁在中午就从学校八楼跳下身亡。这样的事件虽然是极个别的,但用不正当的手段污辱学生的事并不鲜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