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虽然是首次制定《专业标准》,不过在此之前,已存在一些与此相关或部分内容相近的法律或规范。如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在法律上第一次确认了教师的专业地位,还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范了教师的职业行为,这些法律规范为制定《专业标准》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专业标准》也是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内容的重要举措。
为了帮助广大小学老师理解《专业标准》,这里对《专业标准》的基本精神做一些解读。《专业标准》是受教育部委托由教育部教师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制定的。制定过程经过了多年的酝酿和讨论,召开了各种座谈会和研讨会,征求了一线小学教师的意见,听取了小学教育专业专家的建议,参考了几个教育发达国家对教师专业化的要求,经过反复讨论修改而成。可以说,这是小学教育工作者多年经验的总结,集体智慧的结晶。
《专业标准》由基本理念、基本内容、实施建议三个部分组成。基本理念是精神,是指导思想;基本内容是核心,是对教师最基本的要求。
《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是十六个字四句话: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专业标准》的基本内容由三级指标体系构成:第一级指标体系分为三个维度,即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第二级指标体系为领域,分别规定了各个维度所包含的领域,共有十三个;第三级指标体系为基本要求,分别规定了每个领域内的若干项具体要求,共有六十项。
《专业标准》旨在进一步强调小学教师从业准则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既继承了我国原有小学教师职业的规范要求,又在具体内容上与时俱进地进行了修订、改进和发展。其主要特点体现为科学性、规范性、基础性、时代性、实践性等五方面。
《专业标准》有以下特点。
第一,强调对教师专业的理解和认识。教师对教育工作要有正确的认识,要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师不是一般谋生的职业,而是一种需要有点献身精神的事业,它关系到儿童的未来、国家的命运。小学教师要认识小学年龄段儿童的特点,懂得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的规律,并尊重这些规律给学生提供适合他的教育。小学年龄段是儿童成长最快的阶段,小学高年级的学生与低年级学生差异很大,要注意这种差异。但总体上讲,小学是打基础的教育,主要是养成教育。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养成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与同伴相处的能力。
第二,强**师要了解有关教育法律、政策,了解党的教育方针,明确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的重大问题。了解《教育法》《教师法》《儿童权利公约》《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教师的责任是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当前要认真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这个规划纲要既阐明宏观的教育方针,又具体地提出对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教育教学的要求。它是指导教师工作的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