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捐赠是指捐赠人包括法人实体、自然人等自愿将其所拥有的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方处理或管理使用的行为。[5]社会捐赠对高等教育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在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的经费来源中,社会捐赠占了很大比重。在美国,社会捐赠是高校成本分担的主要渠道之一,它与政府拨款、学费收入并列成为美国高校经费的重要来源,社会捐赠数额长期保持在10%的水平。[6]2003—2004财政年度,美国社会捐赠总额为2034.5亿美元,占GDP的2%,大学接受捐赠额为244亿美元,约占社会捐赠总额的12.5%。[7]在英国大学的经费来源中,社会捐赠比例亦超过10%,日本公立高校的社会捐赠占学校总收入的15%,私立学校则高达50%以上。[8]但在我国2006年普通高校教育经费中,社会捐赠经费仅为19.33亿元,占0.7%。[9]
高等教育社会捐赠政策是指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等社会力量捐助高等教育事业的规范性文件。目前,我国关于社会捐赠的法律法规主要有199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2004年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高等教育捐赠的具体规定,从全国范围看,企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捐助高等教育事业还属自发的行为,捐赠规模过小。
[1] [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95.
[2] 何盛明.财经大辞典·上卷[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286.
[3] 靳希斌.教育经济学(修订本)[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194.
[4] 王培根.高等教育经济学[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152.
[5] (DiscussionPaper)[Z].,,2004:1-33.
[6] PGreene, [J].NationalTaxJournal,1999,(3):433-453.
[7] 刘增辉,贺美英.捐赠应成为高校经费的重要来源[N].教育与职业,2007 (4).
[8] ,: designingnationalpolicies [J].NationalTaxJournal,1997,(3):50.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8[R].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8: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