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后,河南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和出台了发展教育的一系列文件和政策,有效地解决了河南省高等教育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提供了人才保障。
(一)财政投资政策
针对《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的要依法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和对各省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的要求,2001年9月6日,河南省教育厅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方案》,对全省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指出要加大对新组建高校的财政投入。
为了实施“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同时为实现中原崛起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以大力推进高等教育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2004年3月22日,河南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大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入。“省、市政府要确保国家举办的高校的经费逐年持续稳定增长,确保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并逐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今后要实行省与省辖市分级办学,财政供给体制要保持相对稳定,市级政府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保证对所举办高等学校的经费投入。增加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学校、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人才强校工程’的实施。省、市政府要设立高等学校信贷贴息专项资金,用于所属高等学校经批准的教学、科研和基本建设项目的贷款贴息。逐步提高高等学校基础设施投入在省、市政府本级基本建设统筹资金中的比重。”
为了减轻高校经费压力,河南省政府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确保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的稳步增长,仅2006年,河南省教育厅预算内财政拨款达26.24亿元,同时加大了对省属高校贷款贴息的力度,2006年,在部门预算安排贴息资金4000万元的基础上,省财政追加贴息经费1.5亿元[1]。
河南省是人口和农业大省,经济基础较弱,对技术人才的需求较大,为促进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以更好地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实现中原崛起、构建和谐中原的目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2007年4月24日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指出对于河南省的职业教育要“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经费筹措机制”。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其他渠道为辅的经费筹措机制。逐步增加政府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投入,制定高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到“十一五”末,保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生均预算内拨款达到同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均预算内经费标准。地方财政按照项目学校隶属关系,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师资培训等进行经费支持,对获得中央财政专项建设资金支持的项目,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积极稳妥地利用国内、国外贷款,防范信贷风险。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办学、捐资办学,并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高等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
(二)学生收费政策(含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