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纲要》明确提出,“为了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要集中中央和地方等各方面的力量办好100所左右重点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力争在下世纪初有一批高校和学科、专业,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和管理方面达到世界较高水平”。1993年7月教育部印发《关于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点的若干意见》,“211工程”正式启动,各部委、各地方开始对其所属大学进行部门预审。同年,“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成立。1994年7月国务院关于《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1994年中央财政拨出3亿元作为“211工程”的启动资金。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并且以国家教委、计委、财政部的名义发布了《“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对“211工程”的建设意义、总体目标、“九五”目标和任务都做了相应规定。1996年,中央财政“九五”期间设立“211工程”专项资金,该项目一期由中央拨款24.39亿元,学校主管部门投入39.3亿元,地方政府配套投入32.07亿元,学校自筹59.66亿元。这一形式开启了政府目标管理方式之先河,调动了学校、地方和部门三者的积极性。这种在形式上打破了平均、鼓励竞争的资源配置方式使高校呈现出你追我赶的势头。1997年2月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和财政部还联合下发了《“211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防止截留、挪用、挤占“211工程”专项资金。
1998年5月4日江泽民同志在北京大学建校一百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建设“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的目标。1998年12月,教育部发布《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其中包含了这样的内容:“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一流大学建设要有政府的支持、资金的投入”;“要相对集中国家有限财力,调动多方面积极性,从重点学科建设入手,加大投入力度,对于若干所高校和已经接近并有条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进行重点建设。今后10~20年,争取若干所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水平”。至此,“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政策得以确定,通常被称为“985工程”。
(二)学生收费政策(含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