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方面具有的社会效益远大于受教育者个人获得的效益。政府作为受益者,承担发展高等教育的责任毫无异议,而且就当前政府、个人(或家庭)、社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相关受益者的能力水平来看,政府无疑是最有力的。因此应该实行以政府财政投资为主的高等教育投资体制,在政府承担投入主体责任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各界投资高等教育,适当收取学费,多方筹措高等教育发展资金。西方国家政府拨款占高校经费投入的平均比例:美国公立院校为51%,日本国立大学为70%,英国大学为70%,德国大学为68.5%,法国教育部属院校为89.5%。[2]我国高校财政性拨款占高校经费投入的比例2008年为52.33%,河南省只占41.56%,与上述国家相比也是偏低的。在问卷调查和访谈中,多数受访者认为政府应该承担起高等教育投资的主要责任。问卷统计显示:66.4%的人认为高等教育投资的主体应该是国家。60.9%的人认为当前政府在高等教育方面的投资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相比“很不充足”。从国外的经验和我国的实际需求来看,财政投资应该是高等教育投资的主体,必须进一步加大政府在高等教育方面的投资。
1.加大财政对高等教育的公共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教育投入结构
要依法增加对高等教育的经费投入,并在初级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三级教育结构中,明确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比例。在财政性教育投资力度方面,应按照保证河南省高等教育事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明确政府的教育投资责任,使每年财政对高等教育的投资总量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在财政的高等教育投资方向上,应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调整支出结构,把财政的投资增量,重点投入到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学校和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等方面,集中有限的投入,实现最大的教育效益,并通过集中投资的示范效应,引导高校的经费使用方向和方式,提高使用效益。
2.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资责任,形成政府间合理的投资分担机制
深化各级政府的高等教育公共投资体制改革,合理调整各级政府的教育事权和教育投资责任,在争取中央财政投资的基础上,加大省、市政府在高等教育发展中的公共投资比例,形成中央、省、市对高等教育财政投资的合理分担。
(四)科学分配,完善拨款模式
将有限的高等教育投资科学合理地进行分配,使其既体现公平又能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率,是保证高等教育投资有效性的价值标准,也是教育投资政策制定者、管理者、执行者始终面对的课题。
1.拨款模式的选择必须与财政收支、事业发展相适应
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对高等教育投资拨款先后实行了统收统支,节余上交;经费包干,节余留用;基数加发展;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零基预算等模式。除前两种模式外,后三种模式目前在全国有关省市中都在采用,河南省现在采取的是“基数加发展”的模式。
“基数加发展”模式。当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速度高于经济和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时,应优先选择这种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一是每年的经费基数不变,保证了学校的基本运转需要;二是符合国家要求逐年增加教育投资的基本要求,每年经费都有适度增长。不足之处:一是学校招生多少与经费不挂钩,影响了学校招生积极性;二是经费安排与学校事业发展变化不挂钩,不利于学校事业的发展。
“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模式。当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速度与经济和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相当时,应优先选择这种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一是事业和经费同步增长,保证了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二是学校招生多拨款就多,收费就多,加快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三是政府和学校可以集中力量重点投入,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不足之处:一是综合定额核定较为困难;二是专项经费使用学校之间的差别较大,评价不一。
“零基预算”模式。当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速度低于经济和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时,优先选择这种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一是财政支撑教育事业发展的能力较强;二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分配均有定额标准,公开透明;三是学校和部门要提前考虑申报专项经费,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不足之处:一是核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工作量很大;二是学校每年经费增加额度不固定,提前安排支出有困难。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拨款模式的选择必须与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支增长、高教事业速度相适应,才能提高使用效益,增强有效性。
2.拨款模式的选择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
河南省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发展的实践告诉我们,在高教事业发展的需求与经费投入的支撑之间,始终处于经费不足的矛盾中,只是各个发展阶段经费紧张的程度不同而已。在这样的状态下,将经费平均分配使用,各学校各学科都以平均的速度发展显然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事业的要求。因而在经费分配和拨款模式的选择上,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才能提高经费使用的效率和政策执行的有效性。河南省在经费安排上,长期坚持“三重”原则,即对重点大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集中经费重点投入,已收到明显成效。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经过长期重点投入,办学条件持续改善,办学质量稳定提高,2013年我国大学排名分别进入36位和66位;在重点学科建设方面,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培育)学科8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259个;二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92个。在重点实验室建设方面,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3个,国家工程实验室4个(含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5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1个。
3.拨款模式的选择必须引导学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经过长期的探索与努力,河南省在拨款模式的变革中,将引导学校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作为一项原则,在专业设置与调整中,在重点学科的凝练与扶持中,在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实施中,凡是能直接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就尽快审批,重点支持,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高校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美誉度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企业委托学校进行的科研项目越来越多,学校自身的创收能力也得到了增强。政府拨款的“酵母”作用得到发挥,政策的有效性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