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投资政策只有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变化不断完善,才能让政府、社会、个人无障碍地投资于高等教育。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努力,我们的高等教育投资政策体系已基本建立,但面对建立人力资源强国的要求,这个政策体系需要完善的地方还很多。
1.完善财政拨款政策
目前国家层面政策很明确,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要达到4%,这一目标已经实现。而对地方政府(省、市、县)的要求不明确,投资政策操作性不强,应尽快完善,这一点在2010年以来已有了良好开端,中央和省级政府正在逐步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财政对教育投资的具体政策。我们认为应进一步细化,要确定财政性教育经费总量中的高等教育投资应占的比例,这样才能保障高等教育投资政策的落实。同时应尽快明确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的目标落实以后的增长政策。
2.完善学校收费政策(含资助政策)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我国已建立起学校收费与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但在运行的过程中,需完善的地方仍然很多。从学校收费政策方面来看,要改变“一放”就快速升高,“一管”就长期不变的学校收费现状。随着教育成本分担理论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和接受,我国高校收费政策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末的“探索期”,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增长期”和21世纪前十年的“停滞期”。在这三个阶段中,“探索期”收费较低,群众能够承受,学生增加了就学机会,学校增加了收入,社会是理解和认可的。“增长期”收费增长过快,由几百元一下子上升到几千元,学校收入增长很快,群众经济负担加大,毕业生自主择业困难,新的“读书无用论”重新抬头,辍学人数上升,社会反映强烈。“停滞期”收费稳定,群众反映减少,但不少学校为了增加收入,采取调整招生结构的办法,大量招收音乐、美术等收费较高的专业,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背离,又引发了新的社会问题。针对这些情况,应进一步完善学校收费政策。学校收费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物价指数变化和学校发展需求,逐步调整,不宜大起大落。只有兼顾各方面的利益,才能增强政策的有效性。
从学生资助政策方面来看。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从小学生到大学生的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尤其是高校形成了“奖贷助补减”的资助政策。河南省高校在校生中已有23%的学生可以获得各方面的资助,18%的学生可以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基本上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期间的学习、生活需要。当前亟待完善的政策是:从政府层面上要逐步加大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加强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使政府、学校、银行都能有效地获得贷款学生的基本信息,防止恶意拖欠贷款的问题;要明确由政策性银行承担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妥善处理学生助学贷款工作中客观存在的管理难、成本高、收益低的问题,由国家财政承担银行因发放学生助学贷款而增加的成本,造成的损失。从学校层面上要解决为学生提供有效服务的问题,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加强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学习就业指导和诚信教育。从学生个人来说,要树立诚信思想,克服心理障碍,增强自强、自立、自信的能力和勇气,争取早日成为国家建设者和接班人。
3.完善学校创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