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世俗性与宗教性并存。人文主义的学校教育从教育目的到课程设置,充满着浓厚的世俗精神,教育更关注今世而非来世;路德派新教和加尔文派新教都主张由国家而不是教会开办学校,强调学校教育的世俗性。但是,三种类型的学校教育都带有浓厚的宗教性,都强调基督教信仰的教育目的。
最后,产生了一些新的教育方法。人文主义学校、新教学校、耶稣会学校都开始实行以班级为单位的集体授课方式,耶稣会学校运用学生间竞争的方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等,这些教学方法为近代学校教育所继承。
3.中国封建社会的学校与其遗产
中国封建社会的学校有官学、私学、书院三种类型,它们之间相互配合、相互补充,一起构成了中国封建社会学校教育的形态。
中国封建社会的官学体制分为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封建社会的中央官学产生于汉代。公元前124年,汉武帝接受丞相公孙弘的建议,在京城长安创立太学,置五经博士,实行博士弟子员制度。东汉继之,在都城洛阳立太学。后来又相继设立宫邸学和鸿都门学,形成太学、宫邸学、鸿都门学等中央官学。到明清时期,太学名叫国子监。太学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高学府,以儒家经学为主要内容。魏晋南北朝以后,经过隋唐、宋元,到明清,又陆续创立律学、书学、算学、武学、画学、医学等各类专科学校。封建地方官学始于汉景帝末年,蜀郡太守创办郡学,招收“下县子弟”入学。自汉代到明清,都分别按地方行政单位设立地方官学,如府学、县(州)学。明清还在乡村设立社学。
私学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秦朝被禁绝,汉代得以复苏和发展。西汉初年,儒家学派、黄老学派、道家学派、法家学派、刑名学派、杂家学派等都有办私学的活动,并保留着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遗绪。汉代私学教育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基本类型。第一种类型,为蒙学教育性质,主要形式是书馆或家馆,主要学习内容是识字、习字;第二种类型,是初读一般经书的私学,通称为乡塾,学习内容为《孝经》、《论语》,有的还学《尚书》、《诗经》、《春秋》;第三种类型,是专经研习性质的私学,这种机构多称为“精舍”或“精庐”,讲学者都是精通一经或数经的名师巨儒,多以研讨学问和治术为办学目的。魏晋南北朝以后,直至明清时期,私学在历朝历代都一直存在,并且在绝大部分时期都非常兴盛。宋元以后,私学开始向蒙学化方向发展,并诞生了《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蒙求》等著名的蒙学教材。书院作为一种教育形式诞生于唐末五代,宋代时期书院发展成为一种制度化的教学形式,并产生了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应天府书院、嵩阳书院、石鼓书院、茅山书院六大书院,明清时期有著名的东林书院、漳南书院、诂经精舍、学海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