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布广泛的教会学校,共有三种类型。一是修道院学校(monasticschool)。西欧中世纪早期修道院[9]内设有学校,后来发展成为专门的教会学校,并成为当时教会主要的教育机构。修道院学校最初只接收志在侍奉上帝、准备充当神职人员的人,以后扩大招收范围,一些不以神职为生的俗人也被接纳,但两类学生分开。前者称为“内学”,毕业后终生做圣职。后者称为“外学”,入学只为求知,学成后仍为俗人。学习内容为神学、“七艺”[10]。二是主教学校(cathedralschool)。设在主教所在地,学校的性质和水平同修道院学校相近,学校条件较好,水平比较整齐,但数量有限。三是堂区学校(parishschool)。设在堂区教士(神甫)所在地,学校规模小,设备较为简陋,以灌输基督教知识为主,同时进行读、写、算及简单世俗知识。它是由教会举办的面向一般世俗群众的普通学校,是西欧中世纪最普遍的学校教育形式。
(2)宫廷学校。它是一种设在国王或贵族宫廷中,主要培养王公贵族后代的教育机构,是西欧中世纪重要的世俗教育形式,也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学习科目主要是“七艺”。
(3)中世纪大学。中世纪西欧最初的大学是一种自治的教学中心。一般由一名或数名在某一领域有声望的学者和他的追随者自行组织起来,形成于类似于行会的团体进行教学或知识交易。中世纪大学诞生于11世纪至13世纪,主要是以下三所。萨莱诺大学,建于11世纪,以医学教育著称。波洛尼亚大学,诞生于11世纪,以研究罗马法为目的,在法学教育中享有盛誉。这是一所协会式大学,学生与教师自发组织起来,由学生管理,故称为“学生大学”。巴黎大学,建于13世纪,教师与学生的行会组织,享有自治权。由巴黎圣母院座堂学校发展而来,设有神学、法学、文学、医学4个学院,为西欧大学的典范,由教授会掌权,有“先生大学”之称。这三所大学成为西欧后来兴起的其他大学的样板,有“母大学”之称。中世纪大学的基本目的是进行职业训练,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专业人才,与教会学校有明显的不同,因而是一种新型的教育机构。
(4)城市学校
自11世纪至12世纪,随着西欧城市化运动的兴起和新兴市民阶层的形成,产生了新型的世俗学校——城市学校,至15世纪,这种学校几乎遍及西欧所在的大城市。城市学校包含了不同种类、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学校,有手工业行会开办的行会学校,有商人联合会设立的基尔特学校,有初等学校、高级学校,也有职业训练的特性。教育内容有读、写、算等基本知识以及与商业、手工业活动有关的实用知识,有拉丁文学习,也有本民族语言的教学,还有一定基督教知识的教育。
西欧中世纪早期教会学校的建立既促进了基督教的发展,又满足了一部分世俗民众对教育的需求,教会学校建立起来之后,一直延续至今,对欧美文化教育的发展发挥了长期而重要的影响。教会学校建立了一套管理学校的制度,规定实行监督总管制、教师许可证制、法律任命制和就职宣誓,这些制度是现代教师的证明书、任职通知书和约定书的雏形。[11]中世纪大学尽管后来逐渐被教会所控制,城市学校尽管也与教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这些学校的建立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冲破了中世纪早期教会对西欧教育的垄断。中世纪大学所享有的内部自治权、师生免除赋税及服兵役的义务、教师有参政权、有罢教和迁移的权利与自由等特权。建立了学位制度,学生修毕规定的课程,经考试合格,可得到“硕士”、“博士”学位。中世纪大学的许多制度后来被西方高等教育机构所继承,从而为现代大学的建立与发展奠定了必要的基础。
2.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时期的学校与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