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学校不仅与那些非教育组织相区别,也与社会上一些具有教育意义的组织如家庭、企业、电影院等相区别。这种区别可以集中地表达为: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而其他社会组织尽管有教育意义或间或能够发挥教育影响,但究其性质来说不是专门的教育机构。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学校的专门性主要体现在:第一,专门的教育职能;第二,专门的教育人员;第三,专门的活动内容和形式;第四,专门的评价方式;第五,专门的经费支持。因此,比起家庭、企业、电影院等这样的社会组织来说,学校所要实现的教育目的更加明确,所要发挥的教育作用更加巨大,所要实施的教育活动更加系统,所要开展的教育评价更加科学合理。从这个意义上说,学校是教育的主阵地,是人在青少年时期健康发展的最主要动力。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应该致力于教育影响或作用的充分发挥或实现。
不过,也有人明确地反对有关学校的上述认识。这个人就是美国教育家伊里奇(,1926— )。他是非学校化运动的倡导者,1971年出版了著名的《非学校化社会》(DeschoolingSociety)一书。在该书中,他指出近代以来人类所建立起来的以“组织化”、“制度化”和“仪式化”为主要特征的学校体系,在总体上具有“压制性”、“同质性”和“破坏性”,妨碍了真正的学习和教育,降低了人类自我成长的责任心,是导致许多人“精神自杀”的根源。他提出,真正的教育应该是创造性的,依赖于对出乎意料的问题的惊奇,对事物的想象以及对生活本身的热爱。所有这些,都是现代叫做学校的地方所不能提供或满足的。因此,应该彻底颠覆制度化的现代学校教育以及建立于其上的学校化社会,代之以“教育网络”。需要注意的是,伊里奇这里所说的“教育网络”不同于我们今天所说的“教育网络”或“网络教育”。他所说的“教育网络”是一种开放的、多元的、生活化的教育系统,是“学校”的代用品,也是对学校这种制度化教育的超越;我们今天所说的“教育网络”或“网络教育”,是以信息或数字技术为基础的一种教育形态。显然,在1971年《非学校化社会》出版的时候,技术意义上的“网络”与“网络教育”尚未形成。
3.学校具有民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