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是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关系。所谓集体,简要地说,就是许多人集合起来的有组织的整体。个人则是构成集体的基础、源头。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教师的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从根本上是一致的。对教师来说,集体荣誉与个人荣誉之间具有根本的一致性,追求个人荣誉与维护集体荣誉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首先,追求个人荣誉是教师追求进步的一种具体体现,教师积极追求个人荣誉也有利于集体荣誉的实现。其次,追求个人荣誉与维护集体荣誉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一方面,个人荣誉是集体荣誉的一部分,个人荣誉的取得离不开集体的培养和帮助。另一方面,集体荣誉也同样要靠每一位教师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集体荣誉中蕴含了教师个人的奉献和功绩,因而也是更高层次的个人荣誉。例如,当教师所在学校受到表彰时,学校里的每一个教师都会感到光荣。脱离教师个人荣誉来讲集体荣誉是不现实的,同样,只讲个人荣誉而不讲集体荣誉则更是荒唐的。对教师来说,追求个人荣誉与维护集体荣誉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是互相依存、水涨船高的关系。最后,集体荣誉高于个人荣誉。个人不能离开集体而孤立存在,个人的一切活动都离不开集体的帮助和支持,个人的贡献里往往渗透着集体的智慧,即使自己的才能在创造业绩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集体中其他人的配合和支持也是必不可少的。教师个体价值的最终评判标准来自个人对集体的贡献,来源于社会、集体是否对其做出肯定的价值判断。可见,正确的荣誉观更强调集体荣誉高于个人荣誉。
3.正确划清荣誉与虚荣的界限
荣誉作为对道德行为的社会价值做出的公认的评价,是人所特有的一种美好的社会心理。珍视社会的肯定和称颂,自觉把荣誉当作一种鞭策的力量,这就是荣誉感。健康的荣誉包含进取的精神、正确的目的以及艰苦的付出。三个因素体现着一个问题的三个方面,紧密联系,不可分割。而虚荣心则是一种浅薄、庸俗的社会心理。人们平常说的“死要面子”,指的就是这种心理状态,仔细分析起来,贪图表面光彩、务虚名、求私利的人,他们的目的卑微低贱,以满一时的虚名为荣,置他人和正义于不顾,企图不付或少付出劳动,甚至窃取他人的劳动成果,来骗得称颂或掠夺荣誉。表里之相悖逆,名实之相违背,正是虚荣的本质特征。
每位合格的教师应区分清楚荣誉和虚荣的差别,做到:不沽名钓誉,不贪图虚名,不弄虚作假,窃取他人劳动成果以骗取荣誉;不贬低别人,抬高自己以谋取荣誉;不嫉贤妒能,不同行相轻……只有这样教师获得的荣誉才是高尚的、纯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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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的解读[15]
教师职业道德不等同于公民道德,也不等同于职业道德,更不等同于个体的道德,它们之间又是相互联系、互不分离的。对它们之间关系的准确解读,是正确把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有效途径之一。
(一)教师职业道德与公民道德
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对公民含义的规定也使得公民道德具有隐形政治含义,即它是作为国家的一分子、是社会人所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对公民道德的解释诸多,均强调其社会责任,是在国家、社会及日常生活中体现出的道德品质。公民道德关系着国家的安定、社会的发展、生产力的繁荣,是从国家的角度思考并以规范的形式陈述。《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用20个字概括了公民道德的基本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20个字中,“爱国守法”是第一位的,强调国家是公民道德的根本,守法是公民道德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