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的私学是我国历时长久、影响较大的一种教育形式。春秋战国时期,战争频发,新兴地主、商人为了争取政治地位和从事经济活动,迫切要求掌握一定的文化知识技能,于是一些知识分子开始聚众讲学,创立私学。此时期最大的私学由儒、墨两大学派创立。汉代的私学逐渐形成启蒙、专经预备和专经三个阶段的教学。魏晋南北朝时期私学有一些衰落,但至唐宋时又兴盛起来。到了清代,私塾种类繁多,如有钱人聘请教师在家教子弟的,称为教馆或坐馆;教师在家设馆教授生徒的,称为家塾或私塾;由地方出钱聘请教师的,称为义学或义塾。
我国历代“塾师”一般都有自己鲜明的思想政治观点和教学原则,并能够以此为教学的指导思想,形成了各自独特的风格流派。如孔子教导人们推仁、行礼、重信和重义轻礼,主张有教无类,强调身体力行等。塾师讲学的自由度较大,因此他们比较注意教学内容的挑选和研究。塾师一般都将自己所熟悉、擅长的方面作为教学的主要内容,并亲自为学生挑选或编写教材。塾师选择教学内容时比较注意生产、生活实践的需要,强调读写训练。塾师以收徒讲学为业,其生活来源主要靠学生缴纳的学费或束脩、布匹等,经济收入总的来说不够稳定。但是,几千年来,我国塾师钟爱名声、自重律己的品德,尊重知识、严谨治学的态度,为后人传颂和继承。
3.书院中的“山长”或“洞主”
书院是我国教育史上除官学和私学外的另一种学校形式。书院始于唐末,宋明时期发展尤盛,清末逐渐失去原有的生气。比较著名的书院有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睢阳书院等。
书院有私办、官学、私办官助等形式。书院主持人通常称为“山长”或“洞主”,一般由官府委派或由民间学术造诣较深的名流学者担任。讲学内容和教学原则大都由教育者自定。如朱熹是明朝一位杰出的书院大师,他亲自制定了师生应该共同遵守的《白鹿洞书院学规》,要求做到“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以及“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等社会教师职业道德的范例。书院讲学是我国教师职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在历史上具有一定的地位和作用。
4.近代学堂中的“先生”和学校中的“教员”
鸦片战争后,外国传教士在中国开设西式学校,国内改良派和洋务派在北京、上海、福建等地建立学堂,学习西法。这时不少书院也改为学堂。此期间,国内自中央到地方,学校包括蒙养院(幼稚园)、初级小学(五年)、高等小学(四年)、中学(五年)、高等大学堂预备科(三年)、大学本科(三四年)、通儒院,已形成体系。此时学堂中的教师多被称为“先生”。后来,不管是外国人在华办的学校,还是中国人办的学校,教师都称“教员”。
自鸦片战争到新中国成立,我国教师职业发展并不快。尽管晚清时期有一批爱国之士提出教育救国,以期改变社会状况,无论洋务派、改良派,还是革命派,都在改变和发展中国教育事业方面做了很多实事,但终究未改变教育落后的基本面貌。据资料统计,全国专科以上学校的教师1912年是2300多人,到了1931年也只有7000人左右。
5.当代学校中的教师
当前,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不管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教育者都被统称为教师。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教师的社会地位发生了巨大的转变,教师数量也在稳步增长,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更显著的成就。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我国教师已发展到1033.2万人,其中普通中小学教师846.1万人,幼儿教师67万人。
当代教师在传授知识和推动技术进步的过程中,成为连接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纽带与桥梁。有了教师,人类才逐渐由野蛮走向文明,由愚昧走向聪慧。因此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说:“教师职业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
二、教师职业的发展
(一)古代教师职业的非专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