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是随着教育的发展而发展的。春秋时期以前,教师职业道德虽然已经出现,但很不系统,往往夹杂于政治道德之中。春秋时期,孔子办私学,广收门徒,创立了许多有关教师职业道德方面的理论,并以《论语》一书集中反映了出来。其中较为著名、对后世影响较大的有:“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体现了一种有关“学”“诲”的师德。“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体现了一种“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的师德。此外还有热爱学生、有教无类、不耻下问、知过而改、因材施教、循循善诱等有关教师职业道德方面的著名言论,形成了我国教育史上的第一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一定社会、一定阶级的所有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不断总结、提炼出来的,既有全面性,又具有稳定性,它不能由哪一位教师、哪一所学校来随意改变。自从教师职业道德在奴隶社会形成以来,各个社会阶级的教师职业道德虽有些相同的规范、相似的范畴,但绝对没有相同或相似的教师职业道德原则。自从有了阶级,教育就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各个社会的统治阶级都要求教师为其阶级利益服务。奴隶社会的教师要忠诚于奴隶主阶级的教育事业,封建社会的教师要为维护宗法制度和神权统治服务,资本主义社会的教师要为资产阶级培养人才,社会主义社会的教师是由无产阶级政党——共产党领导,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为劳动人民服务。由此可见,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就是以统治阶级的教育事业为根本,通过教师共同的从教实践,在批判地继承古代优秀的教育遗产,吸收当代各国先进教育经验的基础上,以确立教师道德原则的三个条件为客观依据,根据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基本特征,总结、概括、提炼而成的。
社会主义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确立和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建立而逐步形成和发展的,它集中体现在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之中。在社会主义社会,如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教育方针,是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诸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后来发展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改革开放后要求“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社会主义教育方针,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政治要求,体现了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和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本质,反映了社会主义教育的客观规律。教师是教育方针的执行者和实践者,社会主义教育方针要求人民教师必须忠于社会主义方向,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按照社会主义目标,把学生培养成“四有”公民。在社会主义社会里,衡量教师行为的基本道德原则,一是要看教师的行为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教育任务和教育方针的要求;二是要看教师的行为是否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我国改革开放后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四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原则随着这四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颁布与实施逐步建立与发展起来。
1.1984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