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书育人原则是依据教学过程的客观规律确立的。首先,教学的过程必然就是育人的过程。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教学,教学过程是教书和育人紧密结合的过程,教书和育人两者不可分割。教师应当自觉地把教书和育人结合起来,应注意知识传授和思想道德教育两者的有机结合,应注意探索符合实际的、有效的、具体的结合方式。其次,育好人是教好书的保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学生主观能动性是否充分发挥,是否具有崇高的理想、良好的品德和正确的方法,是否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个性心理品质,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一个人,如果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进取心,有坚强的意志,诚实、守信、自信,能吃苦耐劳,可以增强学生的心理调节能力、行为控制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社会协调能力和挫折承受能力,不仅可以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而且有利于学生整个一生的发展。因此,教师应自觉地在教学过程中结合知识传授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进行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
(三)教书育人是培养社会需要人才的基本要求
社会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各种各样、层次不同的人才,推动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发展。社会需要的人才基本上由学校教育来承担,由教师教书育人来完成。学校教育就是教师作为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的要求和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进行的影响活动,这种影响活动意在增进人的知识和技能,发展人的智力和体力,影响人的思想和品德,提升人们的审美情趣和能力,以把他们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学校通过培养人才,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要。
三、教书育人原则的要求与方法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根本职责,是教师义不容辞的道德义务。教师应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道德义务,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一)教书育人原则的要求
1.热爱
热爱是遵循教书育人原则的关键。热爱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热爱教育事业,这是教书育人的前提。作为一名教师,首先必须热爱自己的事业。这种热爱之情来自对自己所从事工作重要性的深刻认识。教育事业是培养和造就人才的事业,教师在传播人类文明、启迪人类智慧、塑造人类灵魂、开发人力资源、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教师职业的特点决定了教师所从事的工作是具有高度责任感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无比崇高、光荣、伟大的工作。教师应该对自身职业持有热爱之情。有了热爱之情,才会有高度的使命感,才能更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是和祖国的未来发展、国家的繁荣昌盛联系在一起的,才会把自己日常看似平凡的工作做得更好。二是热爱学生,是教书育人的根本。热爱学生,是教师教书育人的根本,是教师必不可少的、最重要的职业道德,它反映了教师对教育事业的忠诚,对祖国未来的责任。教师劳动的重点是塑造人,是用自己的知识和才能、智慧和品德、勤奋和献身,在和自己的劳动对象的共同活动中去影响学生,教师只有自己具有最美好的心灵、最富创造性的工作、最肯做出牺牲的精神,才能够塑造出完美的心灵,培育出对祖国有用的人才。
2.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