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对“为人师表”的具体要求是: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一、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
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肩负着教书育人的崇高使命。为了能够完成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教师不仅要有渊博的学识,还应有模范的师表行为,既注重言教,又注重身教。教师的劳动不同于其他劳动,就其影响方式来说,它不是用工具去影响或改造劳动对象,而是要用自己的知识、智能、品格、言行等直接去影响学生。就劳动对象而言,教师劳动的对象是成长中的儿童、青少年,儿童青少年习性未定,身心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因此要求教师的职业行为要有崇高性和示范性,可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是教育劳动本身对教育工作者提出的特定要求。
(一)为人师表的内涵
“师表”一词,出自《史记·太史公自序》,意思与“师范”相同,是指学习的榜样。为人师表本是对官、师的共同要求,只是到了现代才主要用于对教师的要求。
为人师表是一个传统的命题,又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命题。汉代扬雄所说的“师者,人之模范也”成了传世名言,唐代韩愈提出的“道之所存,师之所存”的见解,被称为“绝世议论”,这些都说明教师为人师表的实践主流已成为中华民族教育的一个优良传统。从古至今呼唤教师要为人师表的声音似乎从未消减过,这一方面说明教师为人师表虽已形成优良传统,但仍始终伴有教师不能为人师表的现象;另一方面说明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对教师为人师表的认识和要求在不断深化和提高。
教师为人师表的基本内涵是:教师在生活、教学和社会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素质与行为都可以成为他人的表率。从传统意义上说,教师为人师表内容的先进性,主要表现在品德和学识两大方面,教师应当成为“善表”和“先知”。[1]现代教师为人师表先进性的内涵比古代更为丰富,也更具有时代性。它要求教师具备作为现代人所应具备的全面而优秀的素质,其中主要包括先进的教育思想和优秀的思想品质,优秀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研究相应层次的前沿水平,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良好的人文素养,较强的生活、学习和教育技能,优秀的身心素质与审美素质,并通过良好的职业教育,在实践中不断发展提高,保持动态的、持续的先进性,成为现代社会的精英与表率。
(二)为人师表的作用
1.为人师表是建立教师威信的基础
教师威信是教育学生和搞好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条件。凡是在教师事业上取得成就的,无一不是在学生中享有很高威信的。教师威信的树立不是靠威吓、粗暴的手段实现的,只能靠教师高尚的道德品质和精湛的业务能力。
2.为人师表是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的途径
教师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要从德、智、体等各方面教育、引导学生,让学生掌握人类创造的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使学生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四有”新人。这个过程不仅需要教师正面的引导,更需要教师以身示范。俗话说得好“说千言道万语,不如做个好样子”。
3.为人师表是改善社会风气的有效手段
教师的为人师表直接影响学生的成长,对学生的影响最为直接。如果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就不可能培养出大批的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合格人才。这样的结果很快就会反映到社会的各个方面。
(三)为人师表的外部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