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对“爱岗敬业”的具体要求是: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爱岗敬业就是要求人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具有敬重感,恪尽职守,履行自己的社会义务。尽管古今中外各种职业的职责各有不同,但各自对其从业者设定爱岗敬业的要求却是普遍相同的。作为职业道德的一种要求,爱岗敬业蕴含着职业人员对社会分工必要性和现实性的尊重。
一、爱岗是教师的基本品质要求
爱岗是指一个人热爱自己的事业、热爱自己的岗位。教师爱岗就是热爱教育事业,具体体现在热爱工作和热爱学生上。教师热爱工作,意味着对教育事业全身心的投入和不悔追求的信念、态度和决心;热爱学生意味着对学生人格和生命的尊重、对学生潜能和自觉的信任、对学生思想和行为的理解、对学生失误和不足的宽容,表现出对学生的关心、关注和关爱。而敬业是指一个人对工作产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教师敬业就是对国家教育和学生成长的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具体表现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认真负责,对学生的关怀备至等。爱岗与敬业既相互联系,又互有区别。从两者的联系来看,爱岗是敬业的前提,敬业是爱岗的体现。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会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一个敬业的人会在认真工作中体验到教育教学的快乐与幸福,从而更加热爱教育事业。从两者的区别来看,爱岗更多的是属于情感体验;而敬业则更多地表现为态度和行为。总之,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
(一)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是当代教师道德的核心原则
2008年在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时,将1997年规范中的“热爱教育、热爱学校”,改为“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这是在职业道德规范中对教师在职业忠诚方面提出的具体要求。所谓“忠诚”,就是“人们对某人、某种理想、某种职业、某个国家、政府或组织等的忠实状态或程度”[1]。全球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和咨询公司的翰威特曾经将职业忠诚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乐于宣传层次,就是组织员工经常会对同事与可能的同事、现实的与潜在的客户说组织的好话。第二层次是愿意留下层次,就是具有愿意留在组织内的强烈愿望与行为。第三层次是全力付出层次,就是员工工作非常投入,并愿意付出额外的劳动,以促进组织走向成功。以此对照,不少教师都还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忠诚层次。
(二)热爱教育是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的具体体现
社会上各行各业都把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作为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教师只有真正热爱教育工作,自愿自觉地把知识和才能奉献给教育事业,才能做好工作,才能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一个人的职业理想深深地影响着一个人对未来的憧憬和努力方向。理想是人内在的动力,是人体内部的发动机。教师只有具有良好的职业理想,才会产生发自内心的教育热情,努力工作,勤奋探索,做出一流的业绩和最佳的绩效,成为人们尊敬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2.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教育是一项艰苦的创造性劳动,需要有顽强的意志、刻苦的钻研、坚持的付出,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不可能做到的。教师只有正确认识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的意义,认识到教育职业对国家繁荣、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作用,才能满腔热情地热爱自己的职业,全力以赴地做好工作;才能在任何环境条件下,自觉践行正确的行为,把自己的事业看作是对社会、对他人的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
3.正确处理教育事业整体利益和教师个人利益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