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是成功,它表明教必须包含学这样一种思想,而且表明教学的核心背景是“教必须保证学”,即教学可以定义为X学习Y所教的内容的一种活动。教与学相互交织,密不可分。
5.科学式定义
这是由得到经验证实的教学效果与有关的教师行为之间的关系来表示的,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概念和命题对于教学概念和命题渗透的典型表现。
我国教育学界对“教学”的定义也有多种。有学者认为,所谓教学,乃是教师教、学生学的统一活动;在这个活动中,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身心获得一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6]还有学者从广义和狭义的角度对教学的定义进行了概括[7]:一是最广义的理解,指一切学习、自学、科研、教育及生活等活动;二是广义的理解,教学通常为教育之意,指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三是狭义的理解,认为教学是教育的一部分或者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四是更为狭义的理解,教学是使学生学会各种活动方法和技能的过程;五是具体教学的理解,认为教学总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双方活动。另有学者认为,在我国,实际上有三种意义的“教学”概念:一是侧重教师的教授行为的“教学”;二是强**师的教授与学生的学习相统一的“教学”;三是突出学生的学习活动的“教学”。发展到今天,教学概念涵括了教师的教授、学生的学习与师生的互动教学。教学的基本含义,指的是教师向学生传播知识和技能的专门活动,以此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和提升学生的道德品质。[8]
(二)本书对“教学”的定义及其简析
尽管大家对“教学是什么”的表述不尽相同,视域也有分野,但是,不同的观点对教学的本质属性的揭示还是较为一致的。这些共性的认识可以概括为以下两点:(1)教学是由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共同构成的活动;(2)教学离不开知识和技能,但又不限于发展学生的知识和技能,它还要促进学生身心整体的发展。我们还应该看到,教学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必要的条件(如教学环境)。比如,在现代社会中,教学大多是在学校这种专门设定的教育环境中进行的。
根据上述认识,“教学”的定义可以表述如下。
教学是在教育目的规范下,在特定的环境中(现代社会中主要是指学校),以知识和技能的传承为基本中介,教师和学生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互动,促进学生学习并在知识、技能、智力、体力、思想品德、审美情趣和个性等方面得到发展的实践活动。
为了更清楚地了解教学的内涵,有必要区分它与相关概念之间的不同。
1.教学不等于教育
广义的教育指一切培养人的活动,广义的教学与教育的含义基本一致。狭义的教育指学校教育,是学校一切培养学生的活动,而狭义的教学专指学校教师引导学生掌握知识的认识活动,是教育的一部分。教学只是学校教育的基本而重要的途径,但不是唯一途径。学校还通过专题教育、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及潜在课程等途径对学生进行教育,全面发展他们的素质。所以,教学与教育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2.教学不等于智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