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界,关于艺术的本质有多种说法。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提出“宇宙精神说”,认为世界可以分为三个:第一世界是理性世界,第二世界是感性世界,第三世界是艺术世界,艺术是理性的写照。这一观念影响着后期黑格尔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艺术本质观。德国古典美学的代表人物康德提出文艺本质的“主观精神说”,认为艺术是“生命本体的冲动”“自我意识的表现”;艺术纯粹是艺术家的天才创造物,绝对精神是艺术生产与创作的根本起源与动因,现实存在对于艺术创作没有丝毫的价值和意义,人的内心世界、情感、**等才是艺术发生的根本动力。俄国19世纪的民主主义革命者车尔尼雪夫斯基等人强调“模仿说”,认为艺术是对生活的再现和模仿,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判断艺术美或者艺术价值的根本标准在于艺术是否与现实酷似。19世纪后期,克罗齐、托尔斯泰等人提出“表现说”,认为艺术是人类内心情感的外化和宣泄。艺术作为人类自身的需求,只属于它自己。克罗齐认为,艺术是一种直觉,是抒情的表现。它赋予“形式”以情感,使其成为意象而对象化。20世纪后兴起的“形式说”强调,艺术的本质不在外部现实,也不在内在心灵,而在艺术形式本身;艺术是一种“有意味的形式”。后现代主义者解构了艺术的本质,认为艺术和游戏一样,是不可定义的,只能加以描述。生活和艺术没有绝对的界限,艺术“怎么样都行”。一个过程,一段沉默,都可以被称为艺术。[7]
马克思主义认为,艺术是一种特殊的、审美的社会意识形态和特殊的精神生产形态,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它是社会生活在艺术家头脑中能动、审美反映的产物,它以充满情感和想象的审美形象的特有方式来认识和把握现实世界,同时又对现实世界即社会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和作用。[8]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艺术本质观。据此,我国权威性工具书《辞海》对“艺术”的界定是:“人类以情感和想象为特性的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即通过审美创造活动再现现实和表现情感理想,在想象中实现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的互相对象化。具体说,它是人们现实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形象反映,也是艺术家知觉、情感、理想、意念综合心理活动的有机产物。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艺术主要是满足人们多方面的审美需要,从而在社会生活尤其是人类精神领域内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在阶级社会里,艺术往往带有鲜明的倾向性。根据表现手段和方式的不同,可分为表演艺术(音乐、舞蹈)、造型艺术(绘画、雕塑、建筑)、语言艺术(文学)和综合艺术(戏剧、影视)。根据表现的时空性质,又可分为时间艺术(音乐)、空间艺术(绘画、雕塑、建筑)和时空并列艺术(文学、戏剧、影视)。”[9]
(二)教学艺术概念的分析
1.关于教学艺术本质的不同理解
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教学艺术的本质进行了研究,得出了不同的结论。概括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看法。
一是技巧说,即把教学的技能技巧看作教学艺术的本质。“所谓教学艺术就是培养人才的能取得最佳效果的一整套娴熟的教学技能技巧”。[10]
二是审美说,即把教学的审美性看作教学艺术的本质。“所谓现代教学艺术,是指遵循美的规律,贯彻美的原则而进行的创造性教学。”[11]
三是创造说,即把教学的创造性看作教学艺术的本质。“教师之所以称为艺术家是因为教师的劳动本身就是创作,而且比艺术家的创作更富有创造性”。[12]
四是表演说,即把教学艺术看作表演艺术。“教学是一种独具特色的表演艺术,它区别于其他任何表演艺术,这是由教师与那些观看表演的人的关系所决定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