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述争论中可看出,教学的科学观与艺术观对教学的属性存在着不同的认识,而且是相互对立的,但这种各执一端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它既易导致教学论研究的片面性,也不利于指导教学实践。现代教学研究与实践证明,教学既有科学属性,又有艺术属性,真正有效的教学必定是科学性与艺术性的辩证统一与完美结合。
实际上,教学科学与教学艺术分属不同的研究领域,它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首先,教学科学与教学艺术“代表了两种不同的研究旨趣或思维取向:‘教学科学’所关心的往往是相对静止的结果或结构,针对教师在做出决策前的形成过程,或者说为教师的决策提供实证依据;而‘教学艺术’所关心的却是作为整体的教学的实际运作,针对教师在面对教学情景中不确定性做出决策时的自主性与创造性。”[5]也可以说,教学科学追求的是教学之“实”与“真”,即以客观再现教学内容为本,而教学艺术追求的是教学之“活”与“美”,即以主观表现思想情意(心灵)、审美创造为旨。其次,虽然教学艺术与教学科学观照教学活动的视角、任务、目的与方式不同,但是它们共同视教学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其最终目的也都是为了更好地实施教学并不断提高教学的效果,因而二者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同时,教学科学的“真”与教学艺术的“美”实际上是人类对真与美的追求在教学领域的内在体现,它反映了教学中知识与能力、智力与非智力、合规律性与独创性的统一。也就是说,教学科学与教学艺术之间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互补的关系:一方面,教学科学是教学艺术的基础和依据。教学艺术必须立足于教学科学所揭示的规律,教师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必须依据教学规律,否则就成了盲目的冲动;另一方面,教学艺术是教学科学的升华。教学科学所揭示的规律只有通过主体的能动性才能成为自觉的力量,只讲科学不讲艺术,教学就失去了个性、灵活性及创造性。在实际的教学中,应立足教学科学去追求教学艺术,把二者真正统一起来。正如课程专家施瓦布()所指出的:“任何艺术,无论是教学还是雕塑,都是有规律的,但是,掌握了规律的知识并不能使人成为一个艺术家。艺术要求知道规则的人学习把规则适当地用于特定的场合。”[6]
总之,教学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科学是理论基础,艺术是终极目标。作为一名教师,应该从掌握教学科学、规律和基本功起步,然后逐渐过渡到教学艺术,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特色和个性,最终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达到“无意于法则,而自合于法”“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课堂教学的全部复杂性就在于它既是一门科学,更是一门艺术,我们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在两者之间保持平衡,使其协调、统一,做到“贵在得法”。
二、教学艺术的概念
教学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种艺术。因此,从事老年大学教学工作的教师,就应该在掌握教学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教学艺术的理论知识。
(一)艺术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