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要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和原则,也有一定的方式方法。然而,仅仅在理论规范框架内的教学实践,是不能达到其最高境界的。优秀的教学,需要依据科学的教育教学理论,更需要教师在具体的教学情境下的即时创造。对于从事老年大学教学的专业工作者来说,了解一定的教学艺术,是十分必要的。
一、教学的科学与艺术之争
教学究竟是科学,还是艺术?这是教学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至今仍需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中国古代的教育家大多把教学看作一门艺术。如中国道家的鼻祖老子“以其自然性哲学为基础,也就是以自然主义或自然人本主义理念把人生及教育的目的论附着于真正的‘天人合一’的宏观范畴,与‘无为’的思想相通”[1],在教学中提出通过教师的“无为”——行不言之教、适时之教,而让学生达到“自化”——自己观察、分析与体悟,主动思考,以洞察万物之道。其中的教学艺术特色十分鲜明。中国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重人伦,故他们在教学中重视人的作用,侧重于以人文精神来研究教学。孔子提出和践行的启发式教学、因材施教、循序渐进、以身作则等思想,就是典型的明证。集孔子教育思想大成的《学记》中提倡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善教”“善喻”“善待问”,而学生要“善学”“善问”,强**学必须做到“正业”与“居学”相结合、课堂理论知识学习与课外综合实践性操练相结合等[2],这些观点明显地体现出儒家视教学为艺术的价值取向。源于老子和孔子的教学艺术思想,在后世的思想家和教育家那里得到了进一步的弘扬和发展。
20世纪之前的西方流行“教学是艺术”的观点。这种教学观认为,教学是一种教师个性化的、约定俗成的行为,没有公共的方法。教师都是凭良心做事,教学效果也难以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评定。进入20世纪之后,随着以实证为特点的近代科学思潮的影响,这种教学观才得以改变。此时,人们认为教学也是一门科学,它不仅有科学的基础,而且可以用科学的方法来加以研究,教学的效果也可以用科学的方法加以评定。这样,在教学论领域,便出现了关于“教学是科学还是艺术”的纷争。[3]
持“教学是科学”观点的人认为,教学确实存在着某些对任何学科、任何年级、任何人普遍有效的共同规律,即重复有效性,这些规律是说得清、道得明的,因而具有可知性、可解释性,即我们常说的“教学有法”。但是,他们排斥教学的艺术性,认为教学主要是传递科学知识、培养学生能力,强**学内容、方法、过程乃至研究的科学性。
主张“教学是艺术”的人们则认为,教学更是一门艺术。它难以事先预定,在教学过程中随时都会有突发事件发生,需要教师发挥教学机智,创造性地解决各种难题。对某位教师有效的方法对另一位教师不一定有效,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范式,也没有普适的金科玉律。课堂教学中的许多东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因而具有不可知性、不可解释性、不可重复性,即我们常说的“教无定法”。这种观点强**师的自主创造,却否认教学规律、准则与方法的普适价值,不承认教学的科学性。如英国教育学者吉尔伯特·海特(GilbertHighet)在其《教学艺术》(TheArtofTeaching)一书中就提出“教学是一门艺术而非科学”。他认为,“教学包含有情感因素和人的价值,而情感是不能被系统地评价和运用的,人的价值亦在科学所能把握的范围之外”。倘若“人与人之间只有‘科学的’关系,则必定是不充足,且可能是畸形的”。“只要教师和学生都是人,‘科学的’教学(即使所教的是一门科学)必定是不足够的”。[4]他甚至否认对教学进行“科学研究”的可能性,认为如果用科学的目的或方法来研究教学,不但于事无补,甚至会伤害教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