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提高教师的道德修养,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对教师的道德修养做了相关规定,同时,出台了相关职业道德规范。如2008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是: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2011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HYPERLINK"http:///view/""_blank"、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颁布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是: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这些都对教师修养起到了制度保障。学校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适合自己特色的制度。
首先,要细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国家制定的规范都比较抽象和宽泛,使教师们很困惑,如怎样才叫敬业?怎样才叫为人师表?所以,学校一定要把这些道德规范细化到教师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某小学把教师职业道德分成了师生关系中、教师集体中、教学科研活动中、教师与家长关系中、教师与学校领导关系中、注重形象中等几方面的道德要求,而且都做了具体规定,使老师们感到法律和道德就在身边,时时接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
其次,教师职业道德应把理想和现实结合起来。理想是有层次的,高层次的理想是对少数人的要求,低层次的理想是目前大多数人的理想。社会舆论对优秀教师的大力宣传固然重要,它可以起到引领行业方向的作用,但大多数教师很难做到。人为拔高教师道德不仅无利于教师身心健康,更对整个教师队伍的建设不利,会使很多优秀教师脱离教师队伍,造成人才的流失。所以,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应从“高尚”回归“朴素”,立足现实,制定大多数人都能做得到的行业道德规范,首先使教师做一个好公民,然后再是一个好教师。此外,多借鉴国外的经验,大多数国家不仅重视道德理想的引导,更重视道德规则的践履,如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一视同仁等。如果我们的师德规范能更“平民”一些,教师就更容易践行,师德行为的感染力就会更强。
最后,每个学校学生和教师的层次、特点不同,学校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适合自己学校特点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度。教师道德规范应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简单易行,这样教师在工作中就容易对照这些规范来约束完善自己。
学校应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教学科研制度,促进教师专业修养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