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师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年终综合考核即为不合格等次,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
(四)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解聘。
教师修养评价标准的制定是否科学,是教师修养评价能否被落实的一个关键。例如,某市的教育局把师德考核优秀作为教师评优的前置条件,该考核办法规定:每学年末,先由市教育局把师德优秀名额分配到各县(市、区),再由各县(市、区)把师德优秀名额分配到学校。某校有135名教职工,分摊的名额只有62名,也就是说,教师无论怎样努力工作,总有一半左右的教师师德考核不在优秀之列,这一半的教师就没有获得优秀的资格,这样的规定并不利于调动教师们工作的积极性。修养评价的目的应当是激励教师能够更加热爱本职工作,不做有损于自己职业形象的事,而这种分摊指标的考核办法,不但起不到激励的作用,反而产生了负面影响。使得有些教师为了能够进入优秀行列钩心斗角,严重影响了教育秩序。因此制定科学的修养评价标准是教师修养得以贯彻的关键。
二、教师修养评价的表现形式
教师修养评价从表现形式来看,可以分为外部评价和内部评价两部分。外部评价是通过外部舆论和教育的传统习俗对教师的自身修养来判断。内部评价是教师自己根据自己的内心信念及思想境界对自身教育行为进行的判断。
(一)教师修养评价的外在形式(外部评价)
外部评价表现在教师修养评价规则中,由校内外的舆论和教育传统习俗构成。按照评价主体的不同,校外的舆论评价主体是校外的公民,以他们的视角来对教育行为或教育现象表达看法和态度。校内舆论评价主体包括学校的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学生等对教师职业行为的评价;校外舆论评价主体则包括新闻媒介、社会团体组织以及学生家长对教师的职业行为的评价。这种校内外舆论的评价犹如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好处在于舆论的监督往往都是来自内心的声音,不加修饰,更加客观、犀利与真实;弊端在于这些舆论由于是由人们自发产生并自然传播的,不同的主体代表着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经历、不同的认识程度、不同的教育程度、不同的立场、不同的利益集团,因此对待一种现象或行为很难拥有一致的看法,尤其是在网络发达的今天,信息来源广,传播速度快,正确与错误、进步与落后、客观与偏激的信息观点共同存在于社会舆论声之中。这种鱼龙混杂的信息传播会给教师修养评价的进行带来一定的困难。虽然有这种种的困难,舆论评价作为社会监督的重要方式却是教师修养评价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否则教师修养评价犹如闭门造车,不能与时代的发展、教育的宗旨、民众的期盼相和谐,不能促进教师职业的发展。面对这样的问题,就要求组织评价的部门对舆论给予严格的区分,从而使舆论评价实现其应有的价值。
1.社会舆论
社会舆论是来自精神的力量,是人们对社会上的一些客观现象表达自己的主观看法。社会舆论是人们根据自身所处的一定的文化、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对某种社会现象、事件或行为所表达的带有自己主观倾向的意见。人是集体动物而不是独居的动物,因此,人们无时无刻不会感受到来自舆论的巨大的精神压力,它就像是一只无形的手时而树立起行业的楷模,时而敲响了警示之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