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朴永馨教授参与制订了我国盲、聋等学校的教学计划,论证了教育目标的制约因素及其特点。他认为,盲、聋学校作为我国各级各类学校中的一种,其培养目标应受如下因素制约: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的要求;二是国家经济发展要求等决定的总的教育目的和有关法令;三是社会文化发展水平和目前盲、聋教育的现状;四是盲、聋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对象的特点。他认为,第一个因素是决定性因素,第二个因素是国家规定的教育总目的和相关法令,第三、第四个因素是一个时期具体目标制定的依据。他在论证1993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下发的盲、聋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培养目标时指出:“一是在培养目标中把社会需要与个人发展相结合,这是与外国规定的一些培养目标的不同。二是共同(普遍)目标和特殊目标的结合。这是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培养目标上的不同。”这种目标特色决定了我们课程体系的特色。
第二,朴永馨教授具体组织制定、论证和探讨了中度智力落后儿童的课程纲要。他结合教育部的任务,经过国内外大量调研,从中国智力落后学生的实际出发,提出了中度智力落后儿童的全面发展和补偿缺陷结合的培养目标,提出了改革单纯语文、数学等学科教学,代之以“实用语数”“生活适应”和“活动训练”领域的课程。在谈到有关课程的目标时,他论述道:“适合身心发展特点的教育与训练使中度智力落后儿童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最大限度地补偿其缺陷,使其掌握生活中的知识,形成基本能力和习惯,为他们将来进入社会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成为社会平等的公民打下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特殊儿童观在课程领域的具体实践。他倡导的中度智力落后儿童的教学原则,即普遍性和特殊性统一原则、实用性原则、实践活动性原则等以及强调用中学、做中学的观点,在智力落后教育领域也是有影响的。
第三,他主持编写了我国第一套聋幼儿语言训练教材,开创了我国此类教材的先河。这套教材根据我国的教育方针和国家规定的幼儿教育任务,结合聋幼儿的特点编写,努力使他们在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补偿缺陷,在交往过程中适时地使聋幼儿的言语能力初步形成和发展,为他们进入学校打下语言基础。朴永馨教授认为:“语言训练形式要符合幼儿心理的发展特点,主要应在游戏活动中进行,以激发聋幼儿学说话的兴趣。”这对于正确指导我国聋幼儿语言训练的实践具有重要的价值。他强调,在训练中要正确认识和对待手势,不可过分强调,也不能禁止。朴永馨教授在此问题上的基本认识是耳聋人和非耳聋人同处一个社会,要双赢、要和谐。这反映了他一贯坚持的特殊儿童既有共性又有特性的观点。
第四,他积极支持盲文改革,大力推介双拼盲文。在双拼盲文出现前,盲人在阅读上的速度和理解都受到限制,主要就是受同音字的影响。那么,如何解决同音字问题就成为盲文改革的首要问题。他多次参与有关的讨论和调研,并且当黄乃把新盲文双拼盲文(包括语调的盲文)发表后,朴永馨教授不仅热情推介,而且还撰文论证其优越性。他说:“与口语一致的、表示了音与调的盲文就比只表音不表调的盲文表现出优越性。带调的盲文给予盲人的言语信息更多,更准确,更符合人们的口头语言,这些准确、完善的信息使盲人更易于正确理解词和句,不会因为有音无调产生歧义。盲童对于前一句话和词的准确、迅速认知反过来又加速了对下一句的摸读、知觉和理解。”理解是阅读的标志,有了理解才能有阅读。要使盲童很好地理解,就需要好的盲文系统。双拼盲文就是一个比现行盲文优越的、完善的阅读工具。
三、对中国特殊教育学科建设的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