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箱庭可以充分调动儿童的触觉、皮肤觉、视觉、运动觉、知觉等多种感知觉,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听觉缺失造成的缺陷和不足。Kestly(2001)认为,箱庭提供了一种视觉和触觉的途径,能让孩子懂得如何理清混乱和伤害,并通过直面过去的经历找到解决之道。箱庭疗法是一种高度形象生动,超越言语,跨越文化障碍的心理咨询方式,特别适用于于聋哑或听力、言语困难的儿童和青少年,是一种能够满足他们心理健康需求的强而有效的工具(Betman, 2004)。
二、箱庭疗法在聋校中开展的特殊性
在聋校从事心理工作的治疗者或心理老师,了解听力障碍儿童的心理和行为特征以及箱庭疗法的特殊性有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一)了解聋生的心理特征
听力障碍儿童相较于听力健全的儿童,可能会因听力缺陷而产生一些独特的心理行为问题。同时,他们也同听力健全儿童一样,经历自身生理和心理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冲突和问题。所以,聋校的心理工作者既要了解听障儿童心理行为特征的独特性,也要看到听障儿童和听力健全儿童的共性。
从发展性问题来看,听力障碍儿童同普通的儿童一样,都要经历婴儿期、幼儿期、学龄期、青春期等发展的时期,那么每个阶段的特征以及可能会存在的冲突,他们也可能会遇到。从统计学的角度来看,人类的很多心理和行为表现可以近似看作正态分布。所谓异常,就是异于常态的意思。当需要评价这个行为是正常还是异常时,我们将这个行为放在正态分布中看,看看这个行为是否处于正态分布的左右两个极端。如果将听力障碍儿童的某些行为放在普通儿童行为的正态分布图中,可能是处于极端的,是异常的。但是,如果把这一行为放在听力障碍儿童行为的正态分布图中,可能这是大多数听力障碍儿童都存在的行为,那么在听力障碍儿童的群体中,出现这一行为是“正常”的。最为常见的是听力障碍儿童可能会出现高声说话和叫喊这一行为,对于普通儿童来说,这可能是一个异常的行为表现,但是对于听力障碍的儿童来说,生理的原因导致他们较难接收到响度小、频率低的声音,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让自己或对方听到声音。
听障儿童的其他感知觉的发展也可能由于听觉的缺损而受到影响。听障儿童相较于普通儿童,在记忆方面表现为记得慢、忘得快;在思维方面表现为发展速度和水平低于同龄人,但并不存在逻辑思维混乱的现象。郑裴(2009)的研究表明,聋哑儿童的情绪理解能力相较于普通儿童滞后了8~10年,但发展模式和情绪理解本身没有缺陷,只是由于感官的缺陷而推迟了该能力的获得。
由于听觉功能的丧失,听障学生的认知水平往往低于同龄健常者。但同时可能有其他感知觉的补偿作用,某些感知觉又可能高于同龄健常者。所以,可以通过视觉、触觉等非听觉的感知觉来拓宽听障学生的认知空间,丰富听障学生的认知途径,提高听障学生的认知水平。
听力的缺损限制了对外界信息的接受,所以聋生对外界事物的认识和了解可能存在片面和偏差,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他们同其他人建立良好的社交关系,甚至是与最亲密的家人,沟通上也可能不同于普通家庭。有些聋生父母并不会手语,因此与孩子交流不多。聋生的原生家庭环境、氛围也可能有异于普通家庭。对聋生原生家庭的了解有助于我们理解他们的心理和行为表现。
(二)非言语的沟通方式
了解聋生的心理行为特征并不意味着给这些孩子贴标签。我们在认识到他们同正常儿童差异的同时,也要记得他们也是儿童,相较于差异,更不能忘记他们与同龄者的共性。他们也是孩子,同样喜欢游戏,喜欢打闹,喜欢美好的东西,同样理解微笑是友好的,冷眼是排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