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料要丰富。搜集的资料应达到如下要求:①全面性。搜集的资料要全面反映测验目标的要求,不可有任何一方面的漏缺;②准确性。搜集的资料要准确地反映测验目标的本质,不要有任何偏差;③真实性。搜集的资料要与被试的实际状况相一致;④次量性。搜集的资料不仅要有足够的数量,还要有足够的累积次数[22]。这样测验内容便不致有偏颇,而且能提高行为样本的代表性。
(2)资料要体现公平性。搜集测验资料要考虑对测验对象尽可能的公平。而要保证公平,就要克服测验偏差(test-bias)。测验偏差是指某些被试由于性别、民族、种族、社会经济地位、文化背景、知识经验、宗教信仰或其他亚群体特征,致使在测验过程中受到冒犯或不公平的惩罚。所谓冒犯,意指测验中出现了性别歧视、对某些特殊种族或宗教群体的忽视、辱骂、讥讽等现象。这种冒犯性测验将导使某一群体的被试在测验过程中产生消极情绪,分散注意力,降低测验成绩。例如,据调查,男性大多从事高声望的工作且收入高,而女性大多从事低声望的工作且收入低,为什么?这道题有性别歧视的现象,冒犯了女性被试。所谓不公平的惩罚,意指被试由于某一特定亚群体的特征,致使这一群体的学生没学过、不理解或不熟悉测验的内容和要求,从而降低测验成绩。例如,以中国足球为题,写一篇不少于500字的短文。这道题不公平地惩罚了那些不了解足球的被试。[23]
2.选择项目形式
测验的具体编制需要考虑测验项目采用何种形式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任何项目都可以用几种不同的形式呈现,需要从中选择一种最佳的呈现方式。我国心理学家廖世承、陈鹤琴曾提出五条选择测验项目形式的原则:使受测者容易明了测验做法;受测者在做测验时不会因为项目形式不当而做错;做法简洁、省时;记分省时省力;经济。为此,在选择项目形式时,要考虑以下三点。
(1)测验目的和材料的性质。如果要考查被试对概念和原理的记忆,宜用简答题;要考查被试对事物的辨别和判断能力,宜用选择题;要考查被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宜用论文题。
(2)被试个体或团体的特点。被试个体或团体的特点不同,测验采用的项目形式也不同。比如,对幼儿宜用口头测验,对于文盲或识字不多的被试不宜采用要求读和写的项目;对有语言缺陷的被试要尽量采用操作项目。
(3)各种实际因素。当被试人数过多,测验时间和经费有限时,宜用选择题进行团体纸笔测验;而人数少,时间充裕,又具备需要的实验仪器和设备时,可采用操作测验。
3.编写测验项目
编写测验项目是一个不断反复的过程,包括写出、编辑、预试和修改等。在这个过程中,编制者对测验项目要进行反复的修改,改正意义不明确的词语,取消一些重复的和不适用的项目。然后将初步满意的项目汇集起来组成一个或几个预备测验。
编写项目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项目的范围要与测验计划相一致;二是项目的数量要比最后所需的数目多一倍至几倍,以备筛选和编制复本;三是项目的难度必须符合测验目的的需要;四是项目的说明必须清楚明白。
(四)项目的试测与分析
初步编写的项目在内容和形式上从表面上看也许符合要求,但是否具有适宜的难度和较高的区分度,必须通过试测进行项目分析。
1.试测
预备测验应在小样本范围内进行试测,以鉴别项目性能的优劣。试测应注意以下几点。
(1)试测对象应是将来正式测验应用群体的代表性样本。
(2)试测的实施过程与情境应力求与将来正式测验时的情况相近似。
(3)试测的时限可稍宽一些,最好使每个受试者都能将题目做完。以收集受试者较充分的反应资料,使统计分析的结果更为可靠。
(4)在试测过程中,应对受试者的反应情形随时加以记录,如在不同时限内一般受试者所完成的题数、题意不清之处及其他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