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收集到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查,并通过分类、分组和编辑汇总等,将大量的原始资料简化、系统化、条理化,使之适宜于进一步分析。再针对所整理的资料,运用统计学的方法研究事物或现象的数量关系,揭示事物的发展规模、水平、结构和比例等。还要运用逻辑思维的方法以及与调查课题有关的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对整理后的文字资料和统计分析后的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分析研究资料一定要紧扣研究问题和研究假设,来概括研究的发现,说明现象的因果关系和规律,检验原有的研究假设,得出结论。如果是应用性的调查,还应进一步提出对策和建议。
2.撰写调查研究报告
调查研究报告使研究结果用符号的形式保存下来,这样才能产生社会价值,成为人类精神财富的一部分。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研究问题、研究方法、研究结果、讨论与分析、结论与建议等部分。除了要说明研究结论,还要对研究过程、研究方法以及研究中的一些重要问题或下一步研究的设想等进行系统的叙述和说明。研究报告的写作要求简洁明了,客观可靠,通俗易懂。
3.评估和应用调查研究成果
评估主要从科学性和研究价值这两方面进行系统分析,检查本项调查研究在方法、程序、事实、数据、统计分析、逻辑推理、研究结论等方面是否有错误,对研究成果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进行客观评价。然后,将调查报告中的研究成果应用到实践领域或理论领域。应用的方式主要有公开出版、学术讨论和交流、政策论证、内部简报或汇编等。调查研究报告不能束之高阁,而应当把研究成果发掘和利用起来,为实践服务。
4.总结调查工作
总结本次调查研究工作中的优缺点,寻求改进调查工作的途径,为今后的调查研究提供必要的经验与教训,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的水平与能力。
分析总结阶段实际上是对系统收集来的资料进行思维加工,得到一些理性的认识结论,然后返回到调查研究的出发点,即对教育领域中某一理论问题或实践问题进行解答,以便深化对教育的认识或制定解决问题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五、教育调查研究法的基本原则
(一)教育调查研究法的操作原则
1.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在调查时,调查者应该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了解事实本身,必须无条件地尊重事实,如实记录、收集、分析和运用材料。调查者在实施调查计划时,对调查对象不抱任何成见,收集资料不带主观倾向,对客观事实不能有任何一点增减或歪曲,这就是教育调查中必须遵循的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也是从事调查研究最基本的一条原则。
然而,不是人人都能坚持调查工作的科学态度、把握这一最基本的原则的。有些人在进行调查之前,就先有了对某一事物认识的“结论”,调查不过是为了搜集一些材料来“证明”他们的“结论”;有些人甚至凭空增添一些捏造的材料;有些人为了迎合上级意图进行“调查”,某领导说某单位某人先进,调查者就可以无视客观事实,任意夸大好的一面,对不好的一面无限缩小。某领导说某单位某个人有问题,调查者就可以任意夸大差的一面,对成绩只字不提。因此,调查程度的深浅、调查质量的优劣,调查中得到的事实材料的多少,完全取决于调查者的科学态度、理论修养、知识水平、实际经验、专心程度和认真态度。
2.实证性原则